一、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1、法律规定用工满一个月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不管什么情况。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订立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合同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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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二、"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你好,公司做法违法。协商不成,申请仲裁。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的相关回答,望采纳。
三、未签署劳动合同,员工可否自动离职?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面临一个信用风险,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原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的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应签订劳动合同。这就是没签劳动合同离职的解答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四、"单位一年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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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五、用人单位不得以签订无效合同为由辞退劳动者
《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二)合同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四) 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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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 第18条
六、公司签订空白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不发薪水,需靠证据证明合同无效
1、单位这种做法是准备规避法律风险。如果员工亲笔签了名,由单位填写,劳动合同有效。
2、按照《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若你已签了名,怎样证明单位是采取欺诈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目前,只有要求单位将应该给你们的那份合同给你们,如果劳动合同条款合法把这次当成一次教训;否则,如果单位不出,能够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也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单位未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为了规避职责,自然会将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填上,这样能够降低你们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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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七、劳动者有权要求和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吗?
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应受法律保护和调整。
八、A、B两家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同时解除?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签后未提供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劳动者能够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给自己,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劳动者能够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奏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未载明本法限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托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诉讼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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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一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什么情况下不能签劳动合同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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