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污染罪是否会没收个人财产?
环境污染罪不会没收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行为人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罪的,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法定情形的,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环境污染罪不会没收个人财产,只会判处相应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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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二、"环境污染罪是否会没收个人财产?"
环境污染罪不会没收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行为人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罪的,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法定情形的,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环境污染罪不会没收个人财产,只会判处相应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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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三、构成环境污染罪的处罚措施没收个人财产。
对于构成环境污染罪的犯罪分子,我国人民法院是不会没收个人财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对其应当对其处以没收个人财产刑罚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最高仅能对其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环境污染罪法人是否会被处理?"
这要看企业法人是否属于案件的责任人员。如果法人是直接责任人员,则会以环境污染罪追究企业法人的刑事责任;如果不是责任人员,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单位犯污染环境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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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五、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六、一人犯罪是否能没收全家人的财产?
法律分析一人犯罪不能没收全家人的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风险提示以上是“法律规定一人犯罪能没收全家人的财产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我们会您的具体情况制定对应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刑事律师收费标准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相关补充2刑事案件怎么委托律师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3、交纳代理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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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五十九条
七、一人犯罪是否可以没收全家人的财产?
法律分析一人犯罪不能没收全家人的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律师提示以上是“法律规定一人犯罪可以没收全家人的财产吗”问题的详细解答。若您心中还有疑惑,请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以便律师能够清楚了解您的情况,给出针对性的解答。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律师有什么作用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责任是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是否委托犯罪嫌疑人的意愿确定。相关补充2律师多久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进看守所以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前,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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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五十九条
八、工伤赔偿金被经办人占用七年,算贪污罪吗?
报警职务侵占。
九、当事人污染环境罪是否为故意犯罪?
一,当事人污染环境罪是故意犯罪么刑法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罪过形式,除了污染环境罪外,均为故意犯罪。目前,关于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形态争议,实质上涉及对污染环境的不同认识。污染环境的发生,大多数情况下需要经过一定年限或者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显现,目前科学技术手段很难确定污染是否发生,那么,对于污染环境的行为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一般人不具备预见能力,对于无法预见的事情,刑法就不能苛责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刑法理论中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必须对犯罪构成要素有主观上的认识才能定罪,那么,在污染环境罪中,在对污染无法预见的情况下,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否突破了刑法罪过原则,虽然行为人对环境污染后果的主观形态难以判断是故意还是过失,但其对污染环境的行为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对污染环境行为形成的“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危险状态是能够预见的,于此就可以认定行为人的主观状态是间接故意。此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危险状态,也是设立环境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所要防止的状态,从这个层面上说,行为人对环境造成的这种危险状态就是对环境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的破坏,其主观罪过针对的对象或者侵犯的法益就应当是环境管理制度,这与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立法初衷是相吻合的。所以说,污染环境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针对的是破坏环境管理制度的行为与后果,而非破坏环境的行为与后果。既然该行为针对的是破坏环境管理制度,那么,由于一般民众对国家保护环境管理的制度推定为明知,故破坏国家保护环境管理制度的行为的主观形态就应属于故意。而对于污染环境的则属于“客观处罚条件”,无需证明其主观上有认识,这就体现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低于一般故意犯罪,这同样也符合刑法对该罪名设置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定刑,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若污染环境严重到超出三年有期徒刑处罚范畴,污染环境对自己的生活不仅带来影响,同样在社会上也有着不良的因素,因此国家在此类行为的判罚上是较为严厉的,因为行为上的主观性决定有关的事情的行动是故意的,但是在有关问题的处理上争议存在,自己就需要合理的运用有关减缓自己的处罚。
十、目前全国打工被污染环境罪有哪些?
你描述的是职业病,隶属工伤保险条例范畴,劳动者在劳动患有职业病的,能够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污染罪会没收个人财产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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