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不缴社保,员工可以辞职吗?
1、单位不缴社保员工可以因此辞职。法律上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是我国强制性的要求,而且社会保险的缴纳关系到劳动者的利益,所以单位不缴社保,即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1]《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二、试用期单位是否要求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试用期单位是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规定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三、"劳动者辞职后能否获得补偿?"
1、单位不缴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辞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四、"没有劳动合同,辞职合法吗?"
你好,关于公司没有劳动合同辞职吗这个问题,法律上来说没有合同,就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不管是那一方想解除合同,都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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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五、"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伤职工的处理规定"
公司辞退有工伤的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双倍支付,但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六、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酒驾出车祸,保险公司要赔偿多少”问题回复如下关于酒驾出车祸保险公司赔偿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条款也会列明醉酒、吸毒等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可不予理赔。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七、"用人单位能否辞退孕期女职工?"
不可以 该协议仍然是有效的。我国所说的用人单位不准辞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是有前提的 就是说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条件下 仍然是可以的。例如双方协商一致女职工严重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被判刑事犯罪等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十一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八、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及经济补偿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九、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找一下单位有无下列情况,依此为由就没事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十、劳动合同未到期,员工辞职需先告知单位吗
可以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
十一、失业保险如何领失业金?
就只要去职时让单位帮你开据去职证明就能够领取到失业金。帮去职人员开去职证明是单位的义务。 感谢您的询问,能够电话详尽询问以便于给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十二、"如何证明在用人单位工作过如何证明你在劳动合同满一年后离职"
其他同事的证明、工资发放记录、考勤卡等,开动思路,你在那工作,总可以证明的。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女职工怀孕被辞退,用人单位能解雇怀孕职工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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