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条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的有效期如何确定?
1、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这就是欠条有效期是多久的解答
二、房产年限七十年到期后,房产证到期了怎么办
你好,关于您提出的房产七十年到期后怎么办这个问题,参考如下房子七十年产权的定义产权年限分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是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其年限是永远的。一般所说的房子产权年限一般指的是土地所有权。而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说的房子七十年产权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不过,这些并不是实际中的。因为在实际的操作上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三、"暂住证与购房合同是否兼容?"
1.对于购房合同可以办暂住证吗这个问题,经公安局治安支队明确回复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居住证明,因此无法申领居住证。
2.有购房合同不可以办暂住证的理由是在某地申领居住证,必须证明自己目前确实在该地居住。购房合同,只能证明居民已在当地购房,可作为迁移户口的证明材料,但不能作为居住证明,无法申领居住证。
3.办理暂住证需要三种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居住证明。3从业证明或合法稳定收入证明。
四、房产证到期后如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故,如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则应按此两种方式进行。合同解除的立法目的在于,给予一方当事人合同履行中出现了的法定事由,为避免因合同的履行而遭受重大损失提供的法律救济措施,以及违约方不应因合同的解除获得不当的利益。合同解除最重要的法律后果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合同解除的条文多达10条(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款第八条、九条、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九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议解除;
2.根本违约;
3.迟延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言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后三种事由明确列举规定。根本违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迟延履行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其他解除情形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五、房产租赁合同到期,房产证到期,是否是物权?
租赁合同到期腾退房屋属于物权的转移或改变。租赁合同到期腾退房屋,实质上是租赁合同关系(租赁权)的履行或终止,从合同关系上具有债权的特征,这是传统债权理论的惯性思维。但是,随着立法的完善与立法意识的变化,在法律上形成了“买卖不破租赁”的,租赁权具有物权化的本质物征,这也成了民法理论界的主流观点。租赁权产生于租赁合同,合同权利应是债权,这是一般的法理关系。但现代社会中,租赁关系得到了长足发展,它的价值与意义已大大拓展,客观上要求突出承租人的利益及其保护,这使得租赁权的物权性质破历史尘土而出,说明租赁权开始有了适宜的发展环境,表明租赁权经历了债权向物权转化的质变过程。租赁权完全能使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而且在租赁期间内可以排除出租人对租赁物的非法干预,这是众所公知的事实。这里早已包含了物权的一切要素,如物权的支配性、排他性等等。
六、房屋的房产证到期和不动产证到期的办理方法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而房产证的内页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我国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两种属性,土地证记载了土地的归属以及土地的用途。土地只是不动产的一种形式,还有其他形式的不动产也应当做不动产登记,例如各类建筑物和房屋等也属于不动产,但他不属土地登记的范围。
八、"合同期限未满,房产证未到期能否提前解除合同?"
你好,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证到期,欠条可续期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加班费的月工资基数是指 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
一、员工工伤期间的营养费精神费,工资怎么定义的 工伤期间的工资分两块第一,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一、计件工资制的加班费吗? 以下是对于计件工资制加班费吗的回答计件工资制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按照劳动者生产的合格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
一、加班3小时如何算加班工资,该如何规定的 员工加班三小时,按照平时工资的两倍或者三倍计算加班费就可以,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是按照加班时间来确定的,在工作日加班的给1.5倍的工资,在休息日加班的给两倍的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三倍工资。二、想了解一下对于一周实行6天工作制多出一天算加
一、员工加班工资如何算,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 【问题解析】计算员工加班工资的办法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150%×加班天数。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加班时间一
一、压15天工资辞职了会不会给你 压15天工资辞职了应当发给劳动者。员工辞职可以要求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工资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之前协商一致的标准来支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
一、员工提出辞职,单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 1、员工自动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单位需要将离职信息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邮寄至员工住所,如无法送达到员工本人或无人签收,可在报纸等公开平台上公示此员工已离职的消息。2、关于员工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离职是由员工本人
一、在饭店上班辞职后,老板不给工资该怎么处理 一、在饭店上班辞职老板不给开工资怎么办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一、辞职之后没有经过公司同意走了,公司可以不发工资吗 1、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违法。1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
一、单位能扣减员工工资吗 单位不可以扣减员工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引用法规[1《劳动法》 第五十条二、单位可以代扣工
一、挂靠人又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1、施工人同时起诉挂靠者和被挂靠者的,如果施工人对于挂靠事实不明知,由挂靠者与被挂靠者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如果施工人对于挂靠事实明知,首先由挂靠者承担责任,被挂靠者承担补充的民事责任。2、施工人只起诉被挂靠者
一、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上班的工资该如何算 延长假期在本质上仍然属于春节假期,虽然系后期通过另行通知的形式进行的延长,且具有防范蔓延的特殊背景,但并不影响所延长假期的基本法律性质。即便如此,春节假期并不等于完全按照法定节假日确定工资待遇。因为整个春节假期是由法定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包
一、最低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吗,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因为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不属于最低工资。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
一、2023年国家规定丧假是几天? 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
一、国家规定国定陪产假有几天,国家规定陪产假是多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你好,国家规定陪产假是几天,答案如下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
一、国家规定产假是多少天,产假规定是多少天,产假 我国法律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一、陕西省的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 1、病假工资发放标准(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劳动合同解除后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索要经济赔偿金。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并要求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一、企业法人拖欠工资不给,可以拘留法人代表吗 一、法人代表对公司承担有限的民事责任,劳动者被拖欠工资的,可以找法定代表人协商,但不能要求法定代表人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