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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但单位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要

来源:法否网 2025-06-17 03:34:37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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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但单位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要
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但单位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要

一、劳动合同到期但单位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因此,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
李燕于2005年2月应聘于北京某公司,并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李燕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月工资为2700元。2009年1月1日,公司人事部口头通知与李燕因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就自然终止所以没有经济补偿。李燕不同意公司的这种做法,她认为劳动合同法,公司应支付支付给她的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于是,便与公司交涉,在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李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李燕工作4年,但是由于《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生效,因此这项补偿的计算最长从2008年1月1日计算,因此李燕可以得到1.5个月的经济补偿,共计约4000元。
另外,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金。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劳动者续签,而劳动者仍不同意续签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就没有经济补偿。换句话说,单位主动提出跟劳动者续签(不低于原先待遇),而劳动者坚持不续签,就拿不到经济补偿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1]《劳动合同法》 第46条
[2]《劳动合同法》 第47条
[1]《劳动合同法》 第46条

二、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签订后可以不用签劳动合同吗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但是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适得其反。因为即使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就仍受法律保护。而企业要想终止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就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以上就是试用期内签订劳动合同吗的回答望采纳

三、劳动合同期限确定的常见问题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签了,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劳动合同期限多久签定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四、"经济补偿金能否在合同到期时获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46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1]《劳动合同法》 第97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五、劳动合同是否有期限?续签或不续签需要哪些条件?

劳动合同是注明了期限的,合同到期之后,就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续签,但是也可以选择不续签,如果是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需要给出一定的补偿金。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六、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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