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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要约邀请及要约都有啥不同海南要约与邀请各有

来源:法否网 2025-05-26 11:30:24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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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要约邀请及要约都有啥不同海南要约与邀请各有
海南要约邀请及要约都有啥不同海南要约与邀请各有

一、海南要约与要约的区别

1、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受要约人的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上的责任。

2、目的不同。要约后,一旦相对人作肯定答复,则合同成立;要约邀请,则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它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的行为。

3、是否明确具体。要约必须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

4、针对对象不同。一般而言要约针对是对象明确而具体,而要约邀请的对象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

七、"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订立合同的愿望并不十分明确。

八、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那么要约和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

1、要约是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往往采用对话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3、要约的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如明确的标的额、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等;而要约邀请则不具备这些条件。举一个生活中常见的事例,帮助消费者理解抽象的理论夏天,街边卖冰棍的小贩为了招揽顾客会叫卖,如果他吆喝“冰棍、清凉解暑的冰棍!”,这就只是一个要约邀请,他是为了吸引人们来向他询价;如果他吆喝“冰棍、红豆冰棍,五毛一根!”,这就可以构成要约了。一旦出现了购房纠纷,如果法院认定房屋销售广告属于要约,消费者据其购买了房屋,其就应该构成房屋买卖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开发商没有实现广告中的承诺,则应视为开发展违约;如果法院认定房屋销售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则广告的就不能当然地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仅能作为一种参考,并不具有约束力,如果开发商没有实现销售广告中的承诺,即使消费者确实是因为相信广告而购买的房屋,也不能因此主张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由以上可以看出,广告到底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这对消费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一般情况下,广告被认为是一种要约邀请,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广告也可被视为要约,从而对广告发布者产生一定的约束力。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15条

九、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的目的是与他人订立合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要对方想跟自己订立合同。

2、要约一发出,要约人即受法律约束,要约邀请发出后,对于要约邀请人来说是没有法律上的意义的。

十、"要约邀请的类型"

法律分析要约邀请的种类一、寄送的价目表。二、拍卖公告。三、招标公告。四、招股说明书。五、商业广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要约邀请有哪些类型”相关。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我们有专业律师24小时在线答疑。相关补充1哪些叫做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其要约的行为。《民法典》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相关补充2提存的原因主要有哪些提存的原因如下(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一条

十一、"如何识别要约邀请与要约之间的差别定义要约与要邀的边界"

1、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即要约送达,要约人就不得撤回,如果当事人想要撤销要约,也要符合法定的条件。要约邀请对要约人没有在撤回上的限制,当事人可以任意撤回,要约邀请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责任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上的责任。

2、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受要约人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则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它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作出要约表示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

3、要约必须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或者说,要约必须能够决定合同的。如对一个买卖合同要约来说,通常需要标的、数量、价金三个条款。而要约邀请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要约邀请一般只是笼统地宣传自己的业务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

4、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的对象进行。而要约邀请的对象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对象。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但不宜以对象的不同作为划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基本标准,要约可以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这并不妨碍某特定人的承诺与要约的结合而成立合同;要约邀请亦不妨针对特定的当事人,特定的当事人可以要约邀请的提出自己的要约。

5、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相对人的,故要约多采取一般信息传达方式即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故往往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传播。

十二、"要约邀请的分类"

法律分析属于要约邀请的主要有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如果商业广告和宣传的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律师提示以上是对“属于要约邀请的有哪些分类”的问题解答。更多复杂的细节问题,需要专业律师1对1为您分析。欢迎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获取具体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要约邀请包括哪些是指什么如寄送价目表、发布拍卖公告、公布招标公告等行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相关补充2撤销权的分类具体有哪些撤销权的分类有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其他情形,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法定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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