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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扣船时应该注意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8-08 02:24:52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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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扣船时应该注意什么
申请扣船时应该注意什么

一、"处理扣船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申请扣船的原因。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依据二十二项海事请求请求扣船,非因这二十二项海事请求,例如为解决一般的贸易纠纷,不能申请扣船,但为执行判决、仲裁裁决等法律文书除外。

2、可扣押船舶的范围。海事法院可以扣押与海事请求有关的当事船舶和海事请求责任人的所有的其他船舶,但从事军事或政府公共事务的船舶不得被扣押。

3、扣押船舶的期限为三十日。请求人应在此期限内依据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海事法院应继续扣押船舶。

4、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且船舶不宜再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仲裁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以从拍卖款项中受偿债权。

二、海事请求人在申请扣船时需注意的事项

1、申请扣船的原因。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依据二十二项海事请求请求扣船,非因这二十二项海事请求,例如为解决一般的贸易纠纷,不能申请扣船,但为执行判决、仲裁裁决等法律文书除外。

2、可扣押船舶的范围。海事法院可以扣押与海事请求有关的当事船舶和海事请求责任人的所有的其他船舶,但从事军事或政府公共事务的船舶不得被扣押。

3、扣押船舶的期限为三十日。请求人应在此期限内依据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海事法院应继续扣押船舶。[page]

4、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且船舶不宜再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仲裁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以从拍卖款项中受偿债权

三、"哪些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

专业分析
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

1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
2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
3海难救助;
4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此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
5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
6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议;
7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的协议;
8船载货物(包括行李)或者与其有关的灭失或者损坏;
9共同海损;
10拖航;
11引航;
12为船舶营运、管理、维护、维修提供物资或者服务;
13船舶的建造、改建、修理、改装或者装备;
14港口、运河、码头、港湾以及其他水道规费和费用;
15船员的工资和其他款项,包括应当为船员支付的遣返费和社会保险费;
16为船舶或者船舶所有人支付的费用;
17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船舶保险费(包括互保会费);
18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的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与船舶有关的佣金、经纪费或者代理费;
19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纠纷;
20船舶共有人之间有关船舶的使用或者收益的纠纷;
21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
22因船舶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四、船舶拍卖的处理

申请人申请拍卖船舶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拍卖船舶申请书;

2、海事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拍卖的裁定书;

3、准予拍卖的,申请人应预付拍卖船舶费用。

五、申请船舶拍卖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申请拍卖船舶,应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拍卖船舶申请书。
(二)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舶申请后,应认真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拍卖的裁定书。裁定书由院长批准。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拍卖船舶因申请错误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负责赔偿。在提交拍卖船舶申请后,申请人又提请终止拍卖船舶的,是否准许,由海事法院裁定。
准予终止申请的,申请人应承担在拍卖船舶准备阶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准许的,裁定驳回申请。
(四)拍卖船舶费用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申请拍卖船舶应预付拍卖船舶费用,不预付的,其申请不予准许。
【法律依据】
《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船舶被扣押后,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扣船由诉前保全自动转入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扣船不受诉前扣船期限限制。
船舶所有人在法定期限届满拒不提供充分、可靠的担保;或者船舶本身机件、设备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法院应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被扣押船舶拍卖。

六、"申请扣押船舶的情形"

1、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

2、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

3、海难救助;

4、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

5、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

6、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议;

7、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的协议;

8、船载货物(包括行李)或者与其有关的灭失或者损坏;

9、共同海损;

10、拖航;

11、引航;

12、为船舶营运、管理、维护、维修提供物资或者服务;

13、船舶的建造、改建、修理、改装或者装备;

14、港口、运河、码头、港湾以及其他水道规费和费用;

15、船员的工资和其他款项,包括应当为船员支付的遣返费和社会保险费;

16、为船舶或者船舶所有人支付的费用;

17、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船舶保险费(包括互保会费);

18、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的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与船舶有关的佣金、经纪费或者代理费;

19、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纠纷;

20、船舶共有人之间有关船舶的使用或者收益的纠纷;

21、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

22、因船舶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七、"扣船保全花费能否退?如何收取费用?"

另一方欠我钱一直不还,为防止另一方转移财产,我准备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问,申请财产保全的花费是多少?社区询问小组人员解答《诉讼花费交纳办法》的限定,申请保全措施的,事实上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准则交纳花费财产数额不超出1000元或者不牵涉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出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出1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花费最多不超出5000元。向法院申请保全的同时还需交纳肯定的保证金,这个数额是由申请保全的法院限定的。

八、如果您因船舶不适航而请求下船,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要看具体情况,建义来电详谈

九、申请扣押船舶的要求

申请人只有具有《海事诉讼特别流程法》第21条限定的22项海事请求时,才能够向海事法院提议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保全申请。《海事诉讼特别流程法》限定的22项海事请求以外的请求,不能作为申请海事请求保全的借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海事诉讼特别流程法》 第21条

十、船长航行中是否可以申请辞职?

不可以辞职,至少单位可以不批准

十一、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请求人可采取哪些措施实现其请求权?

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且船舶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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