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劳动法中的赔偿金和补偿金有何不同?如何算?"
【问题解析】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主动离职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需要进行经济裁员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法》中的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
适用情形主要是
1、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和加班费,以及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关的赔偿金。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动者需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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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二、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
你好,关于劳动合同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有如下回答一、在劳动法中,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 经济补偿金的条件较为简单,强调的是向劳动者倾斜。相对赔偿来讲,经济补偿的范围较小且不是很精确。当职工符合文件中列出的条件时,企业就应按规定向职工一次付清经济补偿金。否则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职工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25%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而赔偿金的支付未作出此类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不是很精确是指大体上一年工龄发一个月工资的补偿。经济补偿金通常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时间进行计算,赔偿金通常是指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三、赔偿的条件较为严格,强调的是过错责任。企业承担赔偿的主要。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该领补偿金还是领赔偿金?
补偿金是指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赔偿金是在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此时也还有相应的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其构成要件主要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赔偿金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四个一是当事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二是给对方造成了实际损失;三是责任方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四是这种过失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服务行业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计算
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流程能及社保的转移手续等,在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的限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解决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限定的要求、流程,用人单位能够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时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时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三)劳动者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议,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换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八)劳动者得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限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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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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