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合同是什么合同?-法律上如何看待赠与?
律师解答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二、"赠与合同的类型和法律规定"
【问题解析】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三、赠与合同法律上如何认定?
【问题解析】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四、赠与合同的效力认定有法律规定吗?
赠与合同的效力认定有只要赠与人自愿作出且合法,赠与财产是赠与人合法财产,则赠与合同有效。对于依法成立的赠与合同,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必须采用的形式。
五、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和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问题解析】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烦恼,需要专业指导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2]《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3]《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六、赠与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律师解答
赠与合同不是经过公证才生效,只要赠与合同依法成立,合同就生效。
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七、赠与合同与好意施惠法律关系研究
赠与合同与好意施惠没有法律关系,好意施惠是一种在生活中极为常见的做好事行为,如好意搭乘、见义勇为等。好意施惠关系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的实施而使另一方受恩惠的法律关系。好意施惠关系最早是德国判例学说上的概念,梅迪库斯在《德国民法总论》中称之为“情谊行为”。
八、赠与合同将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
赠与合同虽然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但赠与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因为赠与是无偿的,而且赠与人赠与财产或是出于某种报答,或是为了给与资助,所以赠与一方面可以使受赠人得到经济上的资助,另一方面也有满足当事人感情需要的作用。1、赠与合同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赠与合同仅赠与人有义务将其出赠财产给与受赠人,而受赠人并不负担相对应的任何义务;即使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履行所附条件的行为也不是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的对价,所以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3、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合同受赠人取得赠与标的物不需要给付任何代价。正因为赠与合同是无偿的,受赠人是纯受利益的,所以即使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单独接受赠与,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主张赠与无效。
九、赠与合同中赠与协议是否有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但是特殊情况下,譬如赠与房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该法第37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赠与房屋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41条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37条
十、赠与合同属单务合同,一方法律做法有效吗?
赠与合同隶属单务合同,但并不是一方法律做法。如果受赠人不接受赠与物,就不存在赠与合同了。rn《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限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予以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十一、个人撰写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个人写的赠与合同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有效的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写的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相关。如果您的心中还有疑惑,请点击咨询按钮并简单描述您的法律问题,以便律师了解情况,给出针对性建议。相关补充1效力待定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吗?效力待定合同不属于有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种特殊效力的合同,这种合同虽然成立,但是需要他人行使追认权后才能够使合同生效或者归于无效。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在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相关补充2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正确吗?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
十二、赠与合同的时效性吗?
没有时效性的,从死亡之日开始生效,需要咨询或代理可以联系我。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赠与合同与好意施惠的法律关系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