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保障 > 高温补贴是必须发的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高温补贴是必须发的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8-18 22:36:55 9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高温补贴是必须发的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高温补贴是必须发的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高温补贴国家规定必须发吗?

律师解答
高温补贴是国家规定必须发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如果企业不发,职工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二、高温补贴国家规定必须发吗?

【问题解析】
高温补贴是国家规定必须发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如果企业不发,职工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专业的法律帮助,就在听律网法律在线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四、高温补贴范围高温下人工作业的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
在我国关于高温补贴范围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二条

五、"山东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六、高温补贴规定应该有哪些规定?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七、高温补贴是否必须发?

应该发到你去职 以上是针对你的问题做出的简单回复,由于案情的复杂性,建议你能够电话联系本律师。

八、"中国高温补贴群体研究高温补贴规定"

《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用人单位应给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冲抵防暑降温费。

九、高温补贴法律规定的高温情况如何发放?

如果员工是在户外高温下工作,那么高温津贴是法律规定需要发放的,员工在离职时如果之前存在享受资格,是可以要求单位发放的,如果是在室内工作,并非高温环境下,那么是由单位自行确定发放条件的,那么由单位的规定进行执行。

十、"公司是否应发放高温补贴要求公司发放高温津贴合法吗?"

你好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准则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组织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工人在夏季高温要求下劳动生产经过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证经济建设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经省人民政府认可,制定了我省高温津贴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任工人夏季高温津贴准则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准则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高温津贴准则在每年6月、

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公司成本费列支。  用人单位在其他时间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工作的,除应按行业限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外,也应不低于上述准则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用人单位在任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工人列入发放范围。工人未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其事实上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三、每年6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应视高温天气情况向工人免费供应符合卫生准则的清凉饮料。  四、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生产特点和具体要求,合法安排工人工作和休息,适当增加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各级劳动保障、卫生、安全生产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引导和督促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建立完善劳动安全卫生,确保夏季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体检,重点体检工人工作时间、休假时间、薪水支付、女工人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等情况,严厉查处违法做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十一、公司不按国家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员工可否要求公司补回未发放的高温补贴?

如果符合高温补贴发放要求,而公司无发放的,能够要求补发。 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手中的手续当面询问律师,如果需要律师帮助,能够联系我。

十二、高温补贴最新劳动法规定的高温补贴规定

随着更多的地区夏日迎来高温期,越来越多的地区明确了高温补贴的标准。相信大家对于高温补贴这一概念已经不陌生了按照规定,高温补贴在每年的6月到10月发放,属于企业成本费的一部分。那么,高温补贴谁出?劳动者在此方面都有哪些相应的权益和福利?接下来将为你解读有关高温补贴的事宜。 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指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的高温津贴数额。所谓“高温津贴”,其实是针对劳动者因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而额外消耗劳动的补偿。截至2016年,中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 谁可以领到高温津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这意味着,在超过35℃高温的露天作业者和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至33℃以下的室内劳动者,均可获得高温津贴。有的省市在相关规定中,还将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有所扩大。比如,山东省将高温津贴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非高温作业人员两类,明确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据山东省劳动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这项关于夏季防暑降温费的规定,是针对所有在岗职工的,无论从事何种工种,均可按标准享受津贴。 高温补贴怎么发?谁来发?高温津贴发放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月发放,另一种是按日计算发放。北京、上海、山东、浙江等省市均为在规定的发放月份中按月发放;湖北、海南等省份则是气温超过35℃的天数,按日计算发放。此外,广东、福建等省份既确定了按月发放标准,同时又折算出按日核算的津贴标准,供用人单位自由选择。如福建省发放高温津贴的规定中,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

2元。在规定可发放高温津贴的月份中,多数省份确定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间,只有海南省明确在4月至10月之间,均可发放高温津贴。一些地区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违反规定未足额发放高温津补贴的,属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综上所述,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但复合条件的高温补贴领取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是企业、私营业主,都应该按照规定为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通过本文,相信大家已经对高温补贴谁出的问题有了明确答案。如果有更多相关问题,欢迎通过听律网进行了解。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何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我国新农保是什么?
社会保险基金的保障
工人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温补贴是必须发的吗有哪些相关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何

    2025-09-032 人看过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规定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书面告知劳动

  • 我国新农保是什么?

    2025-09-032 人看过

    一、在我国新农保的涵义是什么 新农保,全称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建立个

  • 社会保险基金的保障

    2025-09-0311 人看过

    一、社会保险基金的基础是什么?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使社会保险有可靠的资金保障,国家通过立法要求全社会统一建立的,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专项资金。用此种资金购置的资产及其增值部分也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范围。 [1 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举办社会保险事业而筹集的,用于支付劳动者因暂时

  • 工人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2025-09-034 人看过

    一、工人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2025-09-025 人看过

    一、我想问一下,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

  • 一、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对合同期限有无限制 有,最多不超过八年。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八年。这里的八年是指职工在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年限,不代表劳动合同八

  • 一、教师婚假多少天? 教师婚假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婚假晚婚假天数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劳动法并没有对婚假怎样执行作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具体到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做法。因此婚假的有效期主要看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文件,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之内必须申请休假,否则

  • 一、单位帮助缴纳五险一金,主动离职后是否会有失业险带来的每工作一年两个月的补偿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

  • 一、2023份法定假日九月3号是吗,理由是什么啊 1国务院批准,现将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二、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

  • 一、陕西养老保险怎么补交?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1、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

  • 一、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工伤人身伤残鉴定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

  • 一、哺乳期跳槽新公司还有哺乳假吗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

  • 一、规定哪些证据能够证明窃取商业秘密罪成立 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

  • 一、医院可以办健康证吗2023年 健康证一般是在当地的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办理,当然有些地方也是可以在医院办理的。需要做相关体检,工种不一样,估计体检项目也不一样,体检合格后还要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就可以发证了。二、营业执照没有健康证能办健康证嘛 办健康证是否需要带营业执

  • 一、政府局长退休年龄是多大 目前我国的退休年龄规定一、对于退休年龄是多大要分情况,在单位参保,并且从单位办理退休的男同志,工人和干部的退休时间是相同的,都是60岁退休;女干部,退休年龄是55岁,工人是50岁。二、在个体窗口办理退休的男同志是60岁退休;女同志进入个人窗口参保缴费超

  • 一、教师退休后可以开办教育培训机构吗 1、退休教师可以办校外辅导班,且教育局也不会干涉退休教师的正常教学。2、教育部针对教师不能开办补习班的规定只针对"在职教师”,至于退休教师是否可以开办,教育局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二、教师退休后,可以申请延迟退休吗? 关于"教师可以申请

  • 一、2023年离婚法规定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抚养费是多少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

  • 一、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聘规定是应该怎么样的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聘的规定单位与返聘的退休人员之间的关系按照劳务关系处理;以及单位要与该退休人员订立书面的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聘规定是要如何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

  • 一、做法院的假收据犯法吗2023年 该行为是违法行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制作假收据,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涉嫌构成诈骗罪,应当判处相应的刑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 一、劳动法如何保护抑郁症 1、抑郁症是精神状态类或精神健康类疾病,不是职业病危害所产生,不属于职业病范围。但是,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一般抑郁症不大可能被认定为职业病。但患抑郁症的员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不得解除,当然员工严重违纪/犯法者/死亡除外。2、法律依据《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