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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需要什么条件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否网 2025-11-24 03:04:45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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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需要什么条件怎么规定的
商品房预售需要什么条件怎么规定的

一、"商品房预售要求的条件及规定"

1、 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

3] 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5、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6、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二、预售商品房需满足哪些条件及规定?

预售商品房,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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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三、商品房预售条件及规定

律师解答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商品房才可以预售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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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四、商品房预售的资格条件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经全部交付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抵押。

2、具有建设工程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已经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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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五、预售商品房需要什么条件?

  不可以。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开发公司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获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获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到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拥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量,投入开发建设的资本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子;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解决预售登记,获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六、"预售商品房需持有预售许可证"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希望有帮助!还望点击采纳亲!

七、售楼中心房产销售在准备预售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2.执照  

3.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北京市城镇书》  

5.已交清全部出让金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及地价款交纳情况核实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市物价局、市建委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准文件  

6.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总平面图  

7.市或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工程施工合同(复印第一部分)  

9.开户银行出具的按申请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投资总额25%以上的证明材料  

10.商品房预售方案  

11.预售商品房的分层平面图  

12.属于绿化隔离地区内的项目提供市绿化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确认商品房范围的证明文件

八、[]商品房预售办理许可所需的条件及所需资料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全国已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所谓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未经初始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前,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均系商品房预售行为,必须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预约、认购、定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五)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七)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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