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终止效力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终止效力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来源:法否网 2025-07-11 11:19:25 8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劳动合同终止效力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终止效力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终止适用法律、规定和条件

您好!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效力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的回复如下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B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二、劳动合同不能终止的条件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劳动合同终止,是指由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消亡,即劳动法律关系的结束。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种终止属于自然终止。如果在劳动期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亡,如劳动者一方死亡或用人单位宣告破产等,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另外,如果仲裁机关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由劳动合同确定的关系也告终止。这两种终止可以称为劳动合同的非自然终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在约定终止条件时要注意的一点是,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时将不能的规定(如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这是不正确的。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一般性规定,,在法律效力上属于特殊规定,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属于特殊规定。所以,在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中不能将这些特殊规定约定进去。同时,即使上述特殊规定的没有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但如果这些条件出现时,也要考虑到是否满足特殊规定。即当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当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才能终止劳动合同。以上是对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三、劳动合同终止时效是多久?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四、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况。

《劳动法》在这里对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里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止。

五、劳动合同终止要求的商定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什么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两方商定的劳动合同终止要求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果商定的终止要求是合同奏效前就已经发生的事件或做法,则该合同无效。而客观情况指的是,合同终止情况的发生是自然出现的,不是人为制造的,不能事先预谋的。因而用人单位以考核的某种等级(层次)商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要求,就具有很高的主观因素,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要求。用人单位若要把对劳动者的考核情况作为劳动者能否胜任工作的依据,只能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限定解决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用人单位不能将公司并购、组织外包等主观制造的重大变化商定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也是因为这个原由。合同法有关原理,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但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众多差别首先,法律效力分别。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光复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光复状的后果。其次,适用的要求分别。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背合同,也适用于无违背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二、劳动合同终止要求的商定用人单位能够商定作为劳动合同的终止要求的能够是

1、法律限定用人单位能够任意解除,劳动者又无给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的。如商定劳动者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又如劳动者因个人事务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情况。

2、因劳动者本人原由丧失某种专业资格的。如从事食品饮食类用人单位所从事的行业有特别忌讳限定,将劳动者患慢性传染病商定为劳动合同终止要求的。又如劳动者的工作职能就是驾车,则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被注销行驶执照商定为劳动合同终止要求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六、"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劳动法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劳动合同产假有多久
在装修公司的合同中我们是如何写的?
合同到期不想继续工作怎么办?
辞职后社保可以转移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几天有没有法律规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终止效力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合同到期不想继续工作怎么办?

    2025-07-302 人看过

    一、没有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关于“没有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的相关解答如下1、到劳动部门投诉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劳监大队调解,它没有强制性,只能到公司去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再到劳动布局投诉。2、申请劳动仲裁到劳动局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几天有没有法律规定

    2025-07-306 人看过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几天,有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的时间规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用提前通知。2、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 在装修公司的合同中我们是如何写的?

    2025-07-3010 人看过

    一、家装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怎么写的?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 辞职后社保可以转移吗?

    2025-07-303 人看过

    一、辞职后,社保可以转移吗? 相关法律规定,“辞职后,社保可以转移吗?”的解答如下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

  • 三年期劳动合同的规定

    2025-07-303 人看过

    一、三年期劳动合同的规定 1、法律允许的试用期不同一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劳动者达到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对于那些刚就业的职场新人或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通常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

  • 一、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如果劳动者主动申请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此前双方已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也无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嗣后劳动者再次以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法院不予支持。合同的签订遵守双方意思自

  •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问题回复如下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

  •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是什么样的,未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许多人都应该知道,合同一旦签订了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就必须按照双方的合同当中约定的条款来履行合同,,而在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双方还想要继续合作的话,就必须选择续签。那么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是什么样的,未续签劳动合同

  • 一、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试用期期间应注意什么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对于求职者来说,在此期间,不仅要了解工作,还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那么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试用期期间应注意什么?二、试用期内一定要签

  • 一、简述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的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工作。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

  • 一、员工辞职有没有补偿金,辞职有什么补偿 一、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员工,认为只要离职就可以从公司获得补偿。其实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前者是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标准为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后者是劳动关系

  • 一、人力资源经理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双倍工资吗 人力资源经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推定其自身存在过错,在法律实务当中更倾向于不予赔偿。在人力资源经理,人事部门经理等特殊岗位员工本身就负责处理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宜(包括人事经理,或掌握公章使用权的总经理),则此种情况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

  • 一、试用期内一定要签合同吗?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那么试用期内一定要签合同吗?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贵州本芳(贵阳)律师事务所漆颜律师解析。试用期内一定要签合同吗?试用期

  • 一、员工旷工被开除,有经济补偿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

  • 一、总公司申请破产的分公司该怎么办,法律怎样规定 律师解答总公司申请破产的,分公司也需办理破产清算的事宜。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的,但总公司的破产债务可以以分公司的财产清偿,不足以清偿的,清算结束后共同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

  •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直接辞职可以走人吗 可以。劳动合同未到期,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

  •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的证明 下面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格式及 甲 方某某有限公司  乙 方李三,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年 月(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 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

  • 一、劳务合同解除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 条件好像是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的,我们一般需要的条件都是为了找到心仪的东西而存在的。例如,一件喜欢的衣服,一个好看的礼物,一个适合的对象,这些能被真的认为合适的,都是有条件的。河北天枢律师事务所刘丹律师解析。一、劳务合

  •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单方解除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单方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法律依据】《劳动法》

  • 一、高中入学一年了,学校还没办好学籍该怎么办,没学籍对高考有什么影响 1、对高中生来说,学籍就是高中生的户口,是合法的佐证。没有学籍,就意味着没有权利参加国家或省级测试,比如高考。其实,学校是没有权利取消的学籍,除了因故离开人世。选择学校是一个学生最起码的权利,学校无权干涉你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