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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也包括租赁合同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9-08 17:45:24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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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也包括租赁合同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要式合同也包括租赁合同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要式合同是否也包括租赁合同?相关规定"

要式合同不包括租赁合同。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租赁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赁合同是否需要履行?

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双方合意达成时合同即告成立,通常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一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

三、口头形式的租赁合同也能生效吗?

口头形式的租赁合同满足下列法定生效条件是能生效的行为主体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租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法律其他规定等。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形式。
以电子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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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2]《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四、承包合同是否为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承包合同不是租赁合同。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标的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标的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满后归还标的物的协议,二者非同一法律关系。

五、"租赁合同中的要式合同如何理解?"

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虽然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所以租赁合同并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为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六、财产租赁合同不包括租赁承包合同吗?

意就是租赁承包合同不用交印花税。只有指定的几项才交印交税呢。我认为不用纠结那么多呢。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一是对象不同。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三是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如适当扣发工资和奖金等;租赁经营者则实行财产担保。承租人必须出具与租赁财产成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或者是要由具有相同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等。在权益、风险、动力等方面都要比承包经营高。四是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而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人;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

七、格式合同的基本要求联营合同;承包合同的要件

联营合同1)签订联营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2)签订联营合同应履行必要的法定流程 

3)签订联营合同需经有关部门准许或审查承包合同1)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准许。

2)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

3)当事人两方均有履行合同的本领。

八、合同商定需要提前通知租赁合同中的商定

您好!在租赁合同中能够对这个权利义务进行商定,例如修缮房屋之类的权利义务。 希望您能理解我的解答,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能够联系我,我俩将努力的帮你处置,替您分忧解难!

九、合同租赁厂房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查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基本情况1、对出租方主要应了解

1租赁场所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厂房是否有合法的产权证件是否属于共有产权是否能正常使用,不属于危险房屋之列是否属于违规建筑等。2租赁物基本情况,如租赁场所的位置、租赁场所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租赁场所功能、租赁场所设施设备等。

2、对承租方主要应了解的有1法律地位;2经营范围;3社会信誉;4财务情况;5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二、租赁合同之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条款1、租金1、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实行按季支付制。

2、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每期于每季的几月几日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时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2、相关日常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租赁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三、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及租赁场所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出租方应负责租赁场所固有配套设施设备等的免费维修,在一定时间内未派员维修或未恢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承租方自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予以扣除。四、租赁合同之拆迁补偿归属条款当前由于规划原因导致的拆迁经常发生,租赁合同中应对拆迁中相关补偿费进行详细约定,如一次性经营补助、搬迁补助等。五、租赁合同之押金条款在厂房租赁合同订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押金,应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六、其他事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时,建议实际情况对租赁用途、租赁期限、免租期装修期、转租、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十、伪造租赁合同,违反法律程序,存在隐患

不符合法律规定,以后可能会存在公司不认可租房子给你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法律一般支持公司。但如果你长期使用房屋,并且租金收据是有公司盖章收取的,那就属于公司追认了租赁关系,就受法律保护了,如果收据没有公司盖章,那你的租赁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有纠纷很容易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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