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职员哺乳期的假期和薪金待遇
关于哺乳假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哺乳期间的工资按不低于生育津贴的60%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二、女职员哺乳期的假期和薪金待遇工资、休假和福利的相关规定
关于哺乳假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哺乳期间的工资按不低于生育津贴的60%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三、女职工产假和产假期间待遇的规定
1、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
四、女职工产假规定及天数
以下为女职工产假多少天的答案,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一、产假的一般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二、产假分类(一)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二)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三)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四)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三、产假待遇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五、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被克扣怎么办?
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属于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同时,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扣发效益工资,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
六、女工休产假待遇如何计算?
晚婚晚育,增加产假30天,即总共120天,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组织按照生育保险参保准则发放津贴(单位无参保的,单位继续发薪水)
七、女工人晚育产假30天薪水是否与产假相同?
《女工人劳动保护特别限定》明确限定rn第八条 女工人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的准则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工人产假前薪水的准则由用人单位支付。rn 女工人生育或者小产的医疗花费,按照生育保险限定的事项和准则,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女工人劳动保护特别限定》 第八条
八、女员工休产假期间,薪酬政策制定应如何考虑?
员工产假期间,员工是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中包含其产假期间的薪水,在员工产假结束之后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社保中心申请生育保险待遇。rnrn《社会保险法》rn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交纳生育保险费的,其工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工人未就业另一半按照国家限定享受生育医疗花费待遇。所需资本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rn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花费和生育津贴。rnrn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花费包括下列各项rn(一)生育的医疗花费;rn(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花费;rn(三)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事项花费。rnrn第五十六条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按照国家限定享受生育津贴rn(一)女工人生育享受产假;rn(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rn(三)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rn生育津贴按照工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计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2]《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3]《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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