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类犯罪辩护 > 在员工之间是玩忽职守还是玩忽职责?

在员工之间是玩忽职守还是玩忽职责?

来源:法否网 2025-08-08 14:59:29 7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在员工之间是玩忽职守还是玩忽职责?
在员工之间是玩忽职守还是玩忽职责?

一、玩忽职守在保密工作中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或义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三)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五)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七)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八)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增加有期徒刑一年。具有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一)致人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轻伤15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七年(一)致人死亡7人以上,或者重伤15人以上,或者轻伤30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二年。前款人员犯玩忽职守罪,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九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十年。

二、保安玩忽职守是否构成玩忽职位守罪?

保安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
下列几类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可认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保安只是公司的安保人员,不是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无法构成本罪,因为主体不适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三、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职责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四、员工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房屋征收活动中,如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比如不认真核对征收补偿相关资料,导致他人通过虚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料、虚增房屋面积的方式套取征收补偿款,造成公共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即可以滥用职权罪进行刑事追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综上所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的人员在征收过程中拥有实权,大部分人经手巨额,总会有经不住利益的人以身试法,对于危害经济秩序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一旦确认刑事犯罪的相关人员那么都会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五、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敬老院管理人员能否成为玩忽责守罪主体?

如果他无尽有自己的管理职责和义务,能够构成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所谓玩忽职守的作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有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胡作非为等。所谓玩忽职守的不作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尽职责义务的行为。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而且也有条件履行的职责,不尽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有的虽然未离职守,但却不尽职责,该管不管,该作不作,听之任之等。由于各个机关、单位都有自己的活动原则、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义务,这些都是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有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违反了这些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才能成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因此,玩忽职守的行为方式多样,涉及面广,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粮食保护、防火护林、商品检验、食品卫生、文物保护、防止伤亡事故及金融管理等方面,对玩忽职守行为以及依法应予追究的情况,本节和有关单行法规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某个具体玩忽职守案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本节和有关法律规定,对照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这是认定构成各个方面玩忽职守罪的具体依据。

2、必须具有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玩忽职守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第1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六、敬老院管理人玩忽职守罪适用条件

如果他无尽有自己的管理职责和义务,能够构成玩忽职守。

七、职务犯罪公务员上班时间玩游戏是否算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八、玩忽职守罪如何认定、认定和处理玩忽职责。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玩忽职守罪主要表现为过失犯罪,往往与经验不足、工作失误等交织在一起而难以区分。因此在认定玩忽职守罪时,需注意与一般工作中的失误的界定。要正确把握二者的区别,主要掌握以下两点(一)主观形态和客观行为不同。玩忽职守行为主观过失具有罪过形式,也就是说,行为人虽然主观上不希望危害发生,但客观上却未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以致发生了重大的危害,此外,玩忽职守甚至还存在着因而主观恶性更大的罪过形式——间接故意,这是工作失误所没有的。在工作失误中,行为人主观过失属于一般认识错误,客观上不存在行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行为人始终抱着对工作负责任的态度,从主观愿望到实际行为都是积极的尽心尽职的,往往是因为经验不足,或者工作水平不高等原因而发生了危害。(二)造成危害的主要因素不同。玩忽职守和工作失误都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二者引发危害的因素是不同的。玩忽职守的主要原因,是行为人自身主观上的因素,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等种种表现。但工作失误行为人主观上虽有一定过错,但危害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其他客观因素的介入,或是行为人不能预见的或无力克服的因素所造成。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法官玩忽职守的意思?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没有造成公共财产的重大损失,是
被欺骗后滥用职权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
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
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员工之间是玩忽职守还是玩忽职责?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