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未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您好,针对您的强制执行未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二、"被告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三、"如何处理申请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的问题"
你需要给法院提供线索,法院的工作人员一般比较被动。《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222条
[1]《民事诉讼法》 第227条
[1]《民事诉讼法》 第220条
[1]《民事诉讼法》 第230条
四、被执行人死亡后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死了的,如果被执行人留有遗产的,法院应当对该遗产进行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留下遗产,也无义务承担人的,法院只能终结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五、法院强制执行需通知申请执行人嗎
既然没有下达终结执行裁定书,就说明还没有终结。r既然没有下达终结执行裁定书,在没有通知申请执行人的情况下,申请人又是怎么知道终结了本次工伤强制执行的呢r所以,是对的执行行为的猜测。r《民事诉讼法》r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rr(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r(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r(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r(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r(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r(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六、强制执行申请书如何提交法院并送达被执行人?
能够跨省执行,也能够委托外省法院执行。 感谢您的询问,能够电话详尽询问以便于给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七、如果您没有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当然,你可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后,执行局会将被执行人列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如果还不履行,法院可对被执行人司法拘捕甚至追究拒不履行法院裁判裁定罪刑事职责。
八、"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你好,随时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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