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征地补偿后,如何缴纳15年之后的社保?
专业分析1、申请人向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城乡居保科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并打印折算支付表;
4、养老科复核人复核,养老科负责人审核;
5、按审批权限审核批后,财务科办理缴费。
国家在法律上依然是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归村集体,安置补偿归失地的农民,地上物补偿归所有者。但一些省份有自己的政策,如将部分土地补偿给农民,对达到城市人口退休年龄的给予养老金,对失支全部土地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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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二、征地补偿费如何缴纳15年社保
专业分析1、申请人向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城乡居保科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并打印折算支付表;
4、养老科复核人复核,养老科负责人审核;
5、按审批权限审核批后,财务科办理缴费。
国家在法律上依然是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归村集体,安置补偿归失地的农民,地上物补偿归所有者。但一些省份有自己的政策,如将部分土地补偿给农民,对达到城市人口退休年龄的给予养老金,对失支全部土地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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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三、"征地补偿满15年需要缴纳社保吗?法律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四、是否征地补偿年限是15年?
是的,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合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法为从16周岁开始,截止到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日时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不足2周岁的缴费年限按实际年龄计算到月,一次性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被占地农民转为正式工人后,其工龄应从其被吸收为工人到单位报到并领取工资之日起计算。如果只是被征用农村土地,并没有到单位报到或将征地补偿款用于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不可以抵交城镇职工社保工龄的。
五、征地补偿15年社保是否合理征土地补偿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合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法为从16周岁开始,截止到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日时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不足2周岁的缴费年限按实际年龄计算到月,一次性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被占地农民转为正式工人后,其工龄应从其被吸收为工人到单位报到并领取工资之日起计算。如果只是被征用农村土地,并没有到单位报到或将征地补偿款用于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不可以抵交城镇职工社保工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律师提示以上是对“征地补偿15年社保是否合理?”的问题解答。如果您也有类似情况,联系听律网专业律师,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您快速制定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征地补偿15年社保有依据吗有依据。依据规定从16周岁开始,截止到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日时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不足2周岁的缴费年限按实际年龄计算到月,一次性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相关补充2土地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六、征地补偿15年社保有依据吗?
法律分析有依据。依据规定从16周岁开始,截止到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日时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不足2周岁的缴费年限按实际年龄计算到月,一次性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律师提示以上是“征地补偿15年社保有依据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您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建议继续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加专业的律师解答。相关补充1征地补偿15年社保是否合理?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合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法为从16周岁开始,截止到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日时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不足2周岁的缴费年限按实际年龄计算到月,一次性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被占地农民转为正式工人后,其工龄应从其被吸收为工人到单位报到并领取工资之日起计算。如果只是被征用农村土地,并没有到单位报到或将征地补偿款用于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不可以抵交城镇职工社保工龄的。相关补充2国有土地被征收有补偿吗?1、补偿类容有如下几种土地补偿费用。
2、青苗补偿费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七、土地征用补偿怎么分配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三项费用经政府审核发放到村集体。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征地补偿怎么分配的法律依据?”相关。如果您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建议继续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加专业的律师解答。相关补充1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相关补充2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依据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依据如下一、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二、土地补偿费虽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法律法规允许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虽然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事务,但不得同法律、法规相抵触,地方性法规对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八、"如何计算征地补偿法律规定征地有哪些补偿项目以及是否可以平分?"
1、《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47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地补偿15年后续的社保怎么交法律依据是什么征土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海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怎么报销 回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什么呢?"的答案如下“新农保”建立于2009年,替代了之前的“老农保”,针对农民设立,到2013年参保人数达到4亿多人,而“城居保”则建立于2011年,针对城市18岁到60岁处于工作年龄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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