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期满是否有补偿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关于劳动合同期满补偿是不是强制性的要注意以下几点,1、先仔细看看你们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合同到期是否续签需要提前通知的特别约定;
2、若有特别约定,则应依照合同中的约定提前通知,否则要支付代通金;
3、若无特别约定,则只要是在合同到期日前通知就没有代通金;
4、由于是公司不再续签,所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5、若公司在合同到期最后一天还没通知你是否续签,而你继续在公司上班则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通知你不再续签其实就是要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在不符合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金——从你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止的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为该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是否有补偿金?补偿金如何计算?
您好!关于“劳动合同期满后有补偿金吗,劳动合同期满后补偿金如何计算”的回复如下关于劳动合同期满补偿是不是强制性的要注意以下几点,1、先仔细看看你们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合同到期是否续签需要提前通知的特别约定;
2、若有特别约定,则应依照合同中的约定提前通知,否则要支付代通金;
3、若无特别约定,则只要是在合同到期日前通知就没有代通金;
4、由于是公司不再续签,所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5、若公司在合同到期最后一天还没通知你是否续签,而你继续在公司上班则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通知你不再续签其实就是要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在不符合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金——从你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止的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为该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三、劳动合同期满是否有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资金可以分期支付吗?
一、劳动合同期满有无补偿金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的;
4、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双方解除合同的;
5、单位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以上五种原因,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双方合同期满,属于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双方劳动法律关系正常终结,权利、义务终止,单位即无法定义务也无法依据给予劳动者补偿。
因此劳动合同正常期满,不存在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
二、经济补偿金能分期支付吗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一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时,用人单位是应当一次性支付的,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办法》第2条明确的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应当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12条规定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因此,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应当一次性支付,用人单位要求分期支付的,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28条
[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办法》 第2条
[2]《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办法》 第12条
四、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一定有经济补偿金吗?
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并不是一定会有经济补偿金。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五、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需要经济补偿金吗
【问题解析】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一定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提出不续签的,或者是单位降低原有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则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单位在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则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烦恼,需要专业指导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6]《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7]《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六、劳动合同期满离职需支付补偿金吗?
是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解雇员工也应给予补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最高为12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月工资为本人最近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
七、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有的,如有需要看,可以马上拨打我们头像下面的电话,直接为您解答,以便让专业律师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
八、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经济补偿金计算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97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九、劳动合同期满后,员工辞职可领经济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资等。
十、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员工自行提议解除合同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职位,享受以下待遇(三)工伤工人达到退休年纪并解决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第三十四条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经工伤工人本人提议,该工人能够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第三十五条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期满有补偿金吗劳动合同期滿怎么补偿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劳动合同空白,公司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怎么办 您好,就您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理的问题,做出如下解释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一、劳动合同签订,可以两个人同时签两份吗 不可以同时签订两个劳动合同,因为单位要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就需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劳动和同进行鉴证,现在劳动合同鉴证都是实名制的,都是全国联网的,录表的时候,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满有补偿金吗,劳动合同期满怎么补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关于劳动合同期满补偿是不是强制性的要注意以下几点,1、先仔细看看你们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合同到期是否续签需要提前通知的特别约定;2、若有特别约定,则应依照合同中的约定提前通知,否则要支付代通金;3、若无特
一、工作期间旷工多少天才算劳动合同,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旷工,是需要单位的规定执行,满足被辞退的条件之后,单位辞退员工时终止劳动合同,法律上并没有说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要赔偿吗 律师解答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在一般情形下不需要赔偿。《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是什么样的,未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许多人都应该知道,合同一旦签订了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就必须按照双方的合同当中约定的条款来履行合同,,而在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双方还想要继续合作的话,就必须选择续签。那么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是什么样的,未续签劳动合同
一、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如果劳动者主动申请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此前双方已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也无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嗣后劳动者再次以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法院不予支持。合同的签订遵守双方意思自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问题回复如下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
一、员工辞职有没有补偿金,辞职有什么补偿 一、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员工,认为只要离职就可以从公司获得补偿。其实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前者是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标准为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后者是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直接辞职可以走人吗 可以。劳动合同未到期,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
一、人力资源经理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双倍工资吗 人力资源经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推定其自身存在过错,在法律实务当中更倾向于不予赔偿。在人力资源经理,人事部门经理等特殊岗位员工本身就负责处理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宜(包括人事经理,或掌握公章使用权的总经理),则此种情况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
一、简述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的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工作。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
一、总公司申请破产的分公司该怎么办,法律怎样规定 律师解答总公司申请破产的,分公司也需办理破产清算的事宜。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的,但总公司的破产债务可以以分公司的财产清偿,不足以清偿的,清算结束后共同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
一、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试用期期间应注意什么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对于求职者来说,在此期间,不仅要了解工作,还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那么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试用期期间应注意什么?二、试用期内一定要签
一、劳务合同解除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 条件好像是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的,我们一般需要的条件都是为了找到心仪的东西而存在的。例如,一件喜欢的衣服,一个好看的礼物,一个适合的对象,这些能被真的认为合适的,都是有条件的。河北天枢律师事务所刘丹律师解析。一、劳务合
一、试用期内一定要签合同吗?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那么试用期内一定要签合同吗?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贵州本芳(贵阳)律师事务所漆颜律师解析。试用期内一定要签合同吗?试用期
一、员工旷工被开除,有经济补偿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的证明 下面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格式及 甲 方某某有限公司 乙 方李三,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年 月(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 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
一、试用期间公司可以辞退人员吗,试用期可以辞退员工吗 你好,想知道试用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请先了解下面的1、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
一、2023年试用期是怎样回事,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试用期与转正期的区别如下1、工资不同。试用期的工资是转正后工资的80%。2、辞退意愿不同。3、劳动补偿金不同。试用期被辞退是没有任何补偿金的,转正后被辞退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