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必须依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完成,应当是双方法律行为,书面合同无法达成的责任,既可能是劳动者一方的责任,也可能是用人单位的责任,更可能是双方的共同责任。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四、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从何时开始?
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从建立劳动关系开始。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五、新劳动法实施以前能否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六、解除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单位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时要注意向工人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当天是两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此前该工人仍然是单位的工人,工人不工作,单位也要发给其基本生活费,准则为不低于本市最低薪水的70%。
七、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间是何时开始的?
你好,因为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款“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形,也就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据此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确定及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就受法律的保护。《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生效的时间,但也有两种特殊的情况。一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一是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那么合同自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时生效。 合同一经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损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依法审理,给予法律保护。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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