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会被法院执行吗?
1、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只要能够确定房屋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法院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就可以查封、拍卖。
2、最高法院对于无证房屋的查封、拍卖有规定,法院强制执行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二、没有房产证会被执行吗?
法律分析
没有房产证但产权清晰的一般会被执行。执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需要进行产权调查,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其房屋权属归于被执行人所有,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通知被执行房产的管理人或实际占有人,依法对该房实施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八条
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三、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能否被法院执行?
【问题解析】
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但依据其他法律文件确定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是可以执行的,但房屋是被执行人唯一房产的,只能查封不能拍卖。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也是可以执行的,但需要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其房屋权属归于被执行人所有,人民法院既可以对该房屋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作出裁定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文字解答如不能解答您的具体问题,可以在线留言,以获取一对一的服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四、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能否查封和拍卖?
1、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拍卖。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查封指检查对于不合格物品贴上封条,不准许动用。在民事诉讼中,查封是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
2、《查扣冻规定》第十三条
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查扣冻规定》 第十三条
五、"自建房无房产证,银行能否查封?"
自建房没有房产证,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房产证在别人的名下,没有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直接支付给房屋所有权所记载的产权人的,当然你也可以向卖方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调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种情况就是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这时在拆迁的过程当中是无法取得拆迁补助的,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金额要少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而合法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是被拆迁房屋的定位,建筑面积,用途等因素来计算补偿金额的,用房地产市价估算价格确定,这相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差异不大。
第三种情况是不能拿到房产证的原因就是你不能拿到房屋规划报建,或者是其他手续不齐,这种情况遇到拆迁,一般来说是得不到补偿的,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不具备获得拆迁补偿的相关主体资格,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你不是拆迁的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这也是合法的现象,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付才拆迁费,那么你也没有理由将他们告上法庭,是不能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拆迁的房屋是违法建设的,对规划之前建设各地的政策会有所不同,只要不是严重影响到规划的自建房,一般是可以认定的,而补偿的标准,货币补偿的金额,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建筑面积,用途等因素来进行房屋市场估价,但如果超出了部分太严重,自然就得不到补偿了。
六、"未过户房产证能否办理过户?"
您好,关于“有房产证,但是房产证还没有过户,能办理房产证过户吗”这个问题,我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一、房产过户手续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七、房产没有办证,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法律意见】 债务人只有一套按揭房,可以被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2015年5月5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八、法院是否会查封有房产证的房子?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查封、拍卖。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查封指检查对于不合格物品贴上封条,不准许动用。在民事诉讼中,查封是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 《查扣冻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最高法《执行规定》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的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从上述规定来看,对被执行人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人民可以查封、扣押,也可以拍卖、变卖,但是必须保障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为切实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在人民转让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设定担保的情况。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查扣冻规定》 第十三条
[1]《执行规定》 第40条
九、"法院有权强制执行房屋所有权证书吗?"
当事人没有住房的房产证是无法办理抵押手续的。 需要当事人凭判决书和执行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当事人名字房产证。取得住房房产证之后,才可以申请办理住房抵押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十、没有房产证的按揭贷款,法院会如何判决?
1.最高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规范人民执行和国土资源部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预告登记的房屋,人民可以查封。
2.可以向房管部门办理预查封,执行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查封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查封登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规范人民执行和国土资源部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十五条
十一、法院有权强制执行被告无房产证的财产吗?
没有建设手续的房屋,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对房屋的现状进行拍卖、变卖。但要告知买受人房屋没有产权证的事实以及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十二、退休人员上当,法院能否强制执行未房产证的房子和退休金?
法院不可以执行退休金,至于你说的公房使用权,要看属于哪种形式的公房才能决定是否能拍卖,但如果你除了这两间房子住外,再无其他住房的话,一般是不能执行的,否则会导致你无处栖身。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会被法院执行吗没房产证房子会被执行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个人应当如何开无房证明 1、个人开具无房证明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到本地房管局办理,到当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的不需要收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
一、问下,房产证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房产证没有有效期,但是会有产权年限。其中居住用地的产权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产权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产权年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产权年限是5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
一、阳泉店铺转让费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
一、请问一下城市户口可不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产吗 城市户口儿女肯定可以继承农村的房产。因为国家没有任何规定,城市户口不能继承农村的房产的。只要符合民法典规定的,都可以办理继承房产城市户口也是完全可从继承父母农村的房产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
一、婚前房产过户需要公证书吗 如何办理房产公证 1、房产继承公证 房产继承公证是公证处继承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并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在继承房产或其他财产时需要用到。在咨询公证员后提供相关材料。 2、房产赠与公证房产赠与公证
一、居住证怎么申请上海户口本,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规定,首先要满足申办常住户口的条件,然后提出申请,报送申请材料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迁入户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上海
一、我想咨询一下房子过户后契税怎样计算的 契税(Deed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取得的土地、房子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应当要依法上交税款。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有
一、安置房赠送给儿子是要钱吗 1.如果户主想要把拆迁安置房给子女,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过户的方式有继承、赠与和买卖,三种方式缴税多少不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
一、房屋转让合同应该在哪些时候生效 1、房屋转让合同在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转让双方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且表意真实,转让行为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
一、买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买第二套房一般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具体以所在地的政策为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
一、房屋共有权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一)计件收费方式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一审阶段300
一、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局在哪 务院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后,国土资源部2014年1月26日表示,在该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至此,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组建完毕。[1 2014年5月7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
一、我想问一下北京居住证证怎么取消申请 一,申请中未批准的工作居住证可以通过单位进行注销1,登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2,选择菜单中的“办理单位申请”链接,选择菜单中的“单位注销申请”3,输入“注销原因”,点击“保存”按钮,系统给出“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4,点击“确定”,系统给
一、居间合同,房屋共有人没有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1、有的房产是以两个人的名义买的(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对于这样的共有房产出售时一定要共有双方都必须签字,只有一方签字的为效力待定合同,这样买方很被动,卖方如果想违约的话完全可以这个借口不出售房子。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享
一、房产税房产税怎么计算,房产税共有人可以要求房产 房产税计算的方法有(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 (1一减除比率)× 1.2%,(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租金收入×12%,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
一、亳州水库腾退该怎么样赔偿 水库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
一、有房产证无法过户怎么办,房产证过户流程 您好,房产证过户流程大致如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关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这个问题,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
一、房产税房产税怎么计算,房产税共有人可以要求房产 房产税计算的方法有(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 (1一减除比率)× 1.2%,(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租金收入×12%,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
一、房屋抵押买卖合同有效吗,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你们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现买方反悔,你可以选择双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