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算期间公司还继续存在吗?
清算期间公司还存在。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因此,清算期间法人仍然存续,没有终止,只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二条
二、公司清算公司是否还存在。
【问题解析】
清算期间公司还存在。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因此,清算期间法人仍然存续,没有终止,只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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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二条
三、清算期间公司还存在吗?
清算期间公司还存在。因为公司清算期间,并未注销,所以其法人资格并未消灭,其仍然是存在的。不过虽然清算期间公司法人资格没有消灭仍然存在,但是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会受到限制,在此期间公司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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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四、清算期间公司是否还存在
清算期间公司还存在。
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因此,清算期间法人仍然存续,没有终止,只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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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二条
五、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能否继续使用?
能。破产清算过程中,该公司公章还是有效的。公章由清算组进行保管,在清算过程中需要在一些相应的文件上需要用到,所以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还能继续使用。清算完毕后,公司正式破产。公司倒闭,公章应该会做废处理。公司破产后,公司从法律的角度讲,就已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其公章自然就应该不存在或失效。如果是破产清算过程中,该公司公章还是有效的。如果公司破产后,还使用破产公司的公章,属于欺骗行为。就像某某人已不在世,还以他的名义做事一样。公司等企业法人因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而成立,因注销、解散等而消灭,如自然人死亡一样,企业法人解散后,其公章不再对外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公司解散后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法律事务由其清算人或出资人负责处理,并由出资人承担法律后果。《I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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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六、公司清算期间原已共有接下的业务能继续生产运营吗?
能够有股东组成,公司清算通常需要报纸公告债权人申请债权,清算期间清算人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益,如果继续生产经营以能有利于清偿公司在于债务为目的是被应予的。
七、"公司清算组能否由四股东组成?"
可以由股东组成,公司清算一般需要报纸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期间清算人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益,如果继续生产经营以能有利于清偿公司在于债务为目的是被允许的。
八、公司法公司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能够继续履行阿
九、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的哪些权利可以行使?
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后的剩馀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十、清算组在破产清算期间行使什么职权?
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馀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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