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后社保如何购买?"
相关法律规定,“辞职后怎么买社保,公司辞职后社保怎么办”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如果你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你的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如果你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二、"离职后社保如何处理?"
您好,您所描述的情况,我大致了解了,您不用担心离职后公司社保怎么办这个问题的,下面是我的建议1.养老保险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中心办理转移,相关缴纳社保的证明也可以在社会保障中心打印;
2.在你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即在你未找到工作之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的手续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中心;
3.医疗保险可以到医保中心提取本人缴纳的部分;
4.公积金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具体能全部提取还是只能提取个人部分各地的政策而定。【法律条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三、辞职后社保如何处理?
辞职之后社保怎么办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你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
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今年7月1日起可以实施。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辞职后如何购买社保公司辞职后社保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退休人员误工费赔偿标准,退休人员误工费赔偿标准, 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就闲赋在家,那么就不会有误工费赔偿。如果退休人员在退休之后,仍继续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一、拖欠工资欠条如何起诉,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劳动者有欠条等直接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也可以经过以下劳动仲裁程序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将欠条作为证据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
一、五险一金的作用,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五险一金具有以下作用缴纳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可终身享受;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伤残待遇;被公司辞退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缴纳生育保险费在生育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
一、部级干部退休年龄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般来说退休的年龄是65周岁,但正职和副职也是有时间差异的。干部退休之后可以领取退休金,是按月发放的,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退休的工资与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有关,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越长,所获得的退休金越多。二、企业干部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年
一、2023年90岁老人每月补贴标准 老龄补助政策和金额各地并不一致,需要以当地老龄委的政策为准。例如有些地方是80岁开始享受老龄补助,但有些身份自70岁就开始发放,且各地补助金额是有差异的。所以只能以当地政策为准。三、2023年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专业分析劳动者
一、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对合同期限有无限制 有,最多不超过八年。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八年。这里的八年是指职工在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年限,不代表劳动合同八
一、教师婚假多少天? 教师婚假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婚假晚婚假天数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劳动法并没有对婚假怎样执行作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具体到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做法。因此婚假的有效期主要看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文件,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之内必须申请休假,否则
一、2023份法定假日九月3号是吗,理由是什么啊 1国务院批准,现将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二、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
一、规定哪些证据能够证明窃取商业秘密罪成立 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
一、单位帮助缴纳五险一金,主动离职后是否会有失业险带来的每工作一年两个月的补偿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
一、哺乳期跳槽新公司还有哺乳假吗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
一、陕西养老保险怎么补交?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1、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
一、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工伤人身伤残鉴定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
一、医院可以办健康证吗2023年 健康证一般是在当地的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办理,当然有些地方也是可以在医院办理的。需要做相关体检,工种不一样,估计体检项目也不一样,体检合格后还要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就可以发证了。二、营业执照没有健康证能办健康证嘛 办健康证是否需要带营业执
一、政府局长退休年龄是多大 目前我国的退休年龄规定一、对于退休年龄是多大要分情况,在单位参保,并且从单位办理退休的男同志,工人和干部的退休时间是相同的,都是60岁退休;女干部,退休年龄是55岁,工人是50岁。二、在个体窗口办理退休的男同志是60岁退休;女同志进入个人窗口参保缴费超
一、教师退休后可以开办教育培训机构吗 1、退休教师可以办校外辅导班,且教育局也不会干涉退休教师的正常教学。2、教育部针对教师不能开办补习班的规定只针对"在职教师”,至于退休教师是否可以开办,教育局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二、教师退休后,可以申请延迟退休吗? 关于"教师可以申请
一、今年10月退休机关工作,退休金是按2023年什么时候作为基数计算退休金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计算方式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
一、试用期哺乳假的规定具体上应该是什么 女职工的哺乳待遇,不会因为试用期而不能享受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一、劳动纠纷仲裁受地域管辖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是受地域管辖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
一、劳动法如何保护抑郁症 1、抑郁症是精神状态类或精神健康类疾病,不是职业病危害所产生,不属于职业病范围。但是,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一般抑郁症不大可能被认定为职业病。但患抑郁症的员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不得解除,当然员工严重违纪/犯法者/死亡除外。2、法律依据《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