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顺延劳动合同"的定义及其法律含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终止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对劳动法终止合同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里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
三、《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在解除方面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四、劳动合同补合同期限顺延的法律价值及其适用
劳动合同顺延有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五、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下劳动合同会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是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则劳动合同不能因为期满而终止,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六、"劳动法中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新劳动合同法延长合同期限的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前延长合同期限不属于续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未履行完毕仍然有效。但是履行完毕的就需要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在必备条款上做了很多要求,所以旧的劳动合同在上是不完善的。如果每按照法定得来,等同于无。劳动合同书上是有关与劳动合同续签的栏次,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的解释,如果签订了两次,同样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两次就与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这种情况一般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而不属于续签.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属于劳动合同的之一.当然也要看补充协议的具体的,如果协议的意思是提前续签劳动合同,那就属于续签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八、"劳动合同终止终止与解除条件有哪些?"
参考劳动合同法
十、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从狭义上讲,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两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所限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经完全履行,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未提议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法律做法。广义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我俩这里讲的劳动合同是狭义的。劳动合同订立后,两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法律、法规应予的情况下,当事人才能够终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终止要需要什么要求(一)按照我国劳动法的限定,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要求有1、劳动合同时限期满,两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劳动合同两方当事人商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要求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工人在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商定,经所在单位认可,工人能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如果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工人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即随之终止。在劳动合同时限内,工人一旦考取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他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就即行终止。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过去合同两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无作上述商定,工人考取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后,能够与公司商量,如果两方当事人商量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还能够基于肯定的法律事实而终止,能够惹起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1、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丧命,招致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限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终止。
2、劳动合同在履行经过中,公司被撤销,工人由劳动主管部门另作分配,公司与工人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
3、在劳动合同履行经过中,公司依据《破产法(试行)》的有关限定,宣告破产。公司宣告破产,表明此时公司已不能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在招工时违背法律、法规,徇私舞弊,违法招收工人,一经发现,必须进行罢免,随之单位与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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