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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包括哪些有没有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4-25 06:24:40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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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包括哪些有没有规定?
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包括哪些有没有规定?

一、强制执行方式法律适用和执行的规定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等。

四、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系统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在案外人处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人身及其住所或者其财产隐匿地;
5传唤被执行人交付财物或票证,或强制其交付财物或票证;
6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8对被执行人应当完成的行为强制执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完成,并责令被执行人承担费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五、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法律上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强制执行进行公证的条件,《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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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
[1]《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

六、法院强制执行有哪些法律规定,以及强制执行的依据有哪些?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法律强制执行有什么前提条件?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2、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3、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4、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5、是符合人民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申请执行。二、强制执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经县级政府批准,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拒不履行的,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限期拆除)并公告;

2、实施前须向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3、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6、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7、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七、法院强制执行不作为的法规有哪些?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需要区分2种情况??

1、执行中,执行申请人有义务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也有职责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而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并且还可以视情对其实施司法拘留。??需要提示的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义务是否能得到全面履行,其重要因素在于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人民无法查实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需要承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不能实现的后果。??

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八、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

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上诉就是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帮到你。

九、"没有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如何执行强制执行"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十、强制执行法的措施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一、查看、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路人的存款;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路人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路人的财产;四、搜查被申请执路人隐藏的财产;五、强制被申请执路人托付法律文书指定托付的财物或者单据;六、强制被申请执路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做法;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息金和支付迟延履行金;九、强制解决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十、对失信被执行人列入被执行失信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限制出境;十一、对拒不执行裁判、裁定的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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