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四、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五、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六、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以上便是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二、用人单位是否可因员工试用不合格而被辞退?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三、如何处理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问题解析】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最长可以主张11个月。
2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如果违法辞退的,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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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四、不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2、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扣押劳动者工资而出具的“押金条”、“扣押条”等各种票据。
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等各种工作证件。
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
5、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饭卡”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东西。
6、职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值班表、任命书、解除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等各种加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文件。
五、劳动合同未交付视为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签订后未交付劳动者,不能视为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应当给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保为由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六、的辞工补偿标准计算工资和福利。
要求单位支付薪水,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违法,你能够仲裁的。情况而定。能够找相关组织。
七、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八、用人单位有权不付劳动者工资或扣除部分工资吗?
您好,拒付工资是违法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谁的原因?您工作多久了?如果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没有签订合同,您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的,您方便的话可以直接联系我,我给您分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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