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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丢了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9-04 08:57:46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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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丢了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原合同丢了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原合同丢失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律师解答
当事人丢失原合同后,可以与对方协商签订合同,也可以复印对方留存的合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双方印章或签名。
法律规定,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合同丢失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二、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能否补办?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律师解答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可以到乡(镇)人民政府补办。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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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三、合同原件丢失怎么办?

购房合同原件丢失了怎么办?如果你已经领取了房产证,那么购房合同就自动失效了,但是身份证复印件这种事情还是要小心,但是请你放心,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是很严格的,要以你的名义办理的话必须要有你自己出具的经过公证了的委托书(在办理其他东西的时候也是这样),要是你的购房合同遗失,但是是房产公司帮你办理房产证的话,在领取房产证的时候可能需要你出具证明,因为要拿房产证去开发商那里换取你的房产证,具体操作办法要去问你那边的开发商是怎样处理的

四、"丢失土地出让合同和出让证怎么办?"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出让合同丢了怎么办在已经拥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合同正本遗失并不会影响什么,可以携带《国土证》去国土局查询备案登记资料,并补办合同或者由国土局出具盖有国土局公章的合同影印本,同时将原合同登报申明作废。如果没有办理《国土证》的,就携带单位执照原件(副本),土地转让金发票、完税证明等资料,去国土局补办合同并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将原合同登报申明作废,与国土局重新签订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的履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土地用途、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强度开发土地。

1、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2、用地单位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及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相应调整地价款。

3、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应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未达到约定的标准,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用地单位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用地单位继续履约。土地出让合同的解除1、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土地使用者应缴纳定金并按约定期限支付地价款,土地使用者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土地管理部门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2、土地管理部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土地,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土地使用者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双倍返还定金,退还已支付的地价款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五、劳动合同遗失如何补办?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劳动合同尚未解除,追索薪水,看他给不出补办。。 如还有不熟悉的相关法律限定,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维护合法权益。有需要的话建议带相关的手续面谈或者电联,那样分析的清楚。

六、劳动合同丢失后的处理方法可尝试找人事部门重新复印一份。

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你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约定。找单位人事部,要求复印一份,而且要加盖公司章,那么才能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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