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破产公司的财产清理、营业维持、权利行使及权利处分,因在破产清算的预期下,破产公司及其管理层存在较高的道德风险,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尖锐的利益冲突,故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和事务处理。作为债务人的公司及公司相关责任人,已无公司管控义务,而多有配合法院及破产管理人查清公司经营、财产状况及债权、债务关系之义务。
二、公司非破产清算操作流程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破产清算公司如何处理破产财产和资产
破产清算是指债务人在被法院宣告破产之后进行的清算。破产清算的进行从成立清算组开始。公司做出解散决议后,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公告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四、公司破产清算小公司破产的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五、公司破产清算如何进行公司清算,如何进行破产清算的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清算是什么,公司破产清算有哪些条件”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以上是对公司破产清算条件是什么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六、破产清算指哪些公司需要被法院强制执行?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七、关于有限公司法人自行遣散的情况,需要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吗?
民事诉讼法限定,公司法人破产偿还案件,由该公司法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司法人住所地是指,公司法人的主要办事组织所在地,例如,厂子的厂部,董事会所在地等。通常来说,公司法人的主要办事组织是和其他组织在同一地点的。如果主要办事组织和其他部门不在一起或者相距甚远,那么,该公司破产偿还案件,应当由主要办事组织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不能由其他部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公司破产清算的必要性"
公司清算分为两种,一种为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一种是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资不抵债时依照《企业破产法》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正常清算中,《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也就是说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这时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有能力支付员工的相关补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九、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一、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二、接管公司。三、清理公司财产。四、接管公司债务。五、设立清算账户。清算账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因为清算组一开始工作便会发生清算费用,公司原有的账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条件的,不能满足清算业务的需要,因此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账户和清算损益账户。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十、公司破产清算流程如何进行公司破产?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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