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内哪些部分属于业主共有,哪些不是?
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1)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
2)物业服务用房。
(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
4)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
5)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不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
(
1)小区内的城镇公共道路;
(
2)小区内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二、小区内哪些地方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
一、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二、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四、物业服务用房;
五、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六、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七、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三、小区内哪些部分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内以下部分属于业主共有
一、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二、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四、物业服务用房等。
四、小区内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吗?
物权法专门设置了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其中该章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业主的建筑物》 第73条
五、小区物权相关规定与业主放弃权利是否可行
关于小区物权,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①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归属。③对建筑区规划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属做了规定。④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做了规定。六、小区物权争议申请仲裁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小区物权争议申请仲裁所需的材料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委托权限有无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和变更申诉请求、代为进行和解权利。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区内哪些部分属于业主共有哪些不是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2023年债权人的权利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 专业分析看具体的情况。1、知悉权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2、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3、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
一、出售合同违约纠纷报警会立案吗合同纠纷报警多久立案 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报警是不会立案的,否则就是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不能介入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主管治安或者刑事案件。可以将合同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
一、车位只有70年使用权,没有产权证,能买吗 1、如果没有产权,买卖不受民法典保护,建议租用。车位(库)是否可销售、买卖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车位产权证,那么,这个车位不允许出售。如果开发商把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卖给业主,那么,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
一、小区内哪些部分属于业主共有,哪些不是 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1)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2)物业服务用房。(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4)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
一、红桥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请律师收费多少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
一、扬州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1、我国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一级收费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2、基础条件小区封闭;有不少于
一、你好问一下房屋不交物业费的后果是什么 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起诉的就是补齐物业费。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做到位,为了保护物业,免得其他小区效仿,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这边的。至于物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你用相机、手机等留下时间、证
一、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具体有什么 您好,针对您的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具体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
一、问一下业主装修时可以擅自将房内飘窗砸掉吗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有权对房屋进行合理的装修和改造。然而在没有征询物业或者原设计单位意见的情况下,擅自敲掉飘窗,如果敲掉的是承重结构的飘窗,对房子的安全结构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业主行使权利的时候
一、有什么规定解散业委会的权利归属谁 业主大会或是业主们才有权解散小区业委会,除此之外其他人则无权解散。就算是物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对其也只有撤销决定的权利,而无解散的权利。因为业委会是由于小区的业主们选出来的,所以想要将其解散,则必须由业主大会或是小区业主们来进行。【法律依据】
一、物业私揽小区广告收入业主应如何维权 物业私揽小区广告收入业主维权如下1、业主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对小区广告的引入、收益的分配以及违约责任等问题;2、业主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责令物业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3、业主可将物业公
一、想了解一下对于物业费预交一年合法吗 物业费预交一年是不合理的,正确的是要按月交,但是现在很多物业公司为了方便一些都会预收三个月的物业费了。《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没有获得使用人同意,一次性预收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能超过6个月。引用法规[1《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1
一、规范法律对解散业委会的主体是怎样规定的 业主大会或是业主们才有权解散小区业委会,除此之外其他人则无权解散。就算是物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对其也只有撤销决定的权利,而无解散的权利。因为业委会是由于小区的业主们选出来的,所以想要将其解散,则必须由业主大会或是小区业主们来进行。【法律
一、2023年土地有偿使用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向国家缴纳的土地资源性收益,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土地管
一、长期不住的房子还可以减免物业费吗 1、房子不住物业费也不能够减免。2、房屋不住不可以减免物业费。因为已经接房了,住不住是业主的选择,但是物业公司对公共部位的安防、保洁还是起到了作用的,所以不能免。3、但是可以通过协商来减少,一般1年的物业费可以减少1个月的,最多能减少到70%
一、物业管理有哪些业务? 你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物业管理业务主要包括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房屋的维修管理包括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内组团及栋号有明显标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图;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无违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房屋零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1
一、了解一下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什么 1、建立物业档案物业管理公司会建立一个物业档案,包括物业设计施工图、住户档案、物业产权档案、电子信息档案等,方便服务于住户,为住户提供一个全面安全舒适居住环境。2、负责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对住户装饰装修过程中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其中包括对严禁
一、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可以吗? 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是可以的,业委会有自治的权利,但是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由小区内的业主大会进行设立,设立后如果要实施自治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并有总数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书面同意业委会自治管理方案,这样在可以实施自治。二、小区业主接管小区
一、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停电,停水吗 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是没有权利停用业主的水电的。 因为水电是供电局部门提供的,并不是物业提供的,物业只是提供物业服务,并没有权力停电停水。如果业主出现不交物业费的情况,物业可以向居委会,业委员反应并要求其协助催缴费用。【法律依
一、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现主人怎么处理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欠缴的费用,物业应向原业主主张,新业主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欠费没有法律规定。【法律依据】《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