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普通债权人能否获得赔偿?
上市公司破产之后,普通投资者不一定会得到赔偿,需要其资产进行具体分析。
债权资本是一种借入资本,代表了公司的合约义务,因此债券持有者即债权人拥有公司资产的最高索取权。其次是优先股东,在公司破产之后,优先股东优先普通股东分配公司剩余的资产;最后偿还的是普通股东,他们按照对公司剩余的资产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因此,公司破产清算时,赔偿的顺序为债权人、优先股东、普通股东。
当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债权人不得要求公司的股东承担超过其出资的义务责任,更不得将其债务转换到其股东身上,即股东的损失只是他的投资资产,而不是全部身家。
上面我们可以得出,当公司破产清算资金不足以支付债权人、优先股东的赔偿时,普通投资者是得不到赔偿的,只有在赔偿债权人、优先股东之后,还剩余资产时,才会得到一定的赔偿。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二、企业破产债权人是否可以申请债权
债权人认为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重整的申请,也可以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具体流程和需要的材料,请查看《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以上是债权人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吗的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2]《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三、企业破产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清偿未到期债务?
企业破产的未到期债权可以在破产的时候要求清偿。
法律规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对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进行清偿。如果是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六条
四、债权人不同意企业可以破产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律师解答
债权人不同意企业可以破产。在我国的企业破产以及清算的程序规定中,公司的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五、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保证人破产吗?
担保人破产是否可以申报债权应具体分为三种情况处理1、保证人破产时,保证债权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保证债权一旦经过诉讼程序为生效的判决所确认,或然债权便成为确定债权,此时其与一般债权便不存在任何区别,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5条第10项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2、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正在人民法院审理之中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的规定,在借款保证关系中,当主债务人破产时,有关以主债务人为被告的债务纠纷应当中止审理。这在实践中并无疑义。但当保证人破产时,应否中止审理则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人民法院应当建议债权人撤回对保证人的诉讼,然后对主债务纠纷继续审理,如果债权人不撤回对保证人诉讼的,应当中止审理。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在主债务人破产情形,因为主债务人是第一位的债务人,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多少受债权人破产受偿情况的影响,因此案件需要中止审理。但当保证人破产时,因保证人系从债务人,其进入破产程序既不会影响到主债务纠纷的审理,也不会影响到保证责任数额的确定,因此没有任何中止审理的必要。对此,《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第2款第4项作出了明确规定“破产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那么,在此情形,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呢?鉴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尚未经过生效判决的确认,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债权人申报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该债权确定为临时破产债权,待相关诉讼终结后再正式确定为破产债权,参加分配。如果在诉讼终结前破产分配已经开始的,对于债权人可能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受偿的数额,人民法院应予以预留,待债权确定后分配给债权人。如果事后相关诉讼认定保证债权不能成立的,可再将预留部分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3、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尚未形成诉讼的。此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管理人(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主债务已经到期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债权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若有其他债权人提出异议的,则应按照《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规定的债权确认程序对债权进行确认。保证债权一经确认,便成为确定的债权,可以参加破产分配。如果主债务尚未到履行期的,因为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不能确定,此时应先确认为临时破产债权,待主债务到期后再确定为正式的破产债权。如果主债务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仍未到期的,人民法院应对债权人可能在破产分配中受偿的数额预留。《企业破产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第2款规定“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第118条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第1 19条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应当说,新法对提存、预留的规定更加全面和具体化,权利请求期间的规定可谓宽严相济,也更加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55条
[1]《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20条
[1]《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20条
[1]《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63条
[1]《企业破产法》 第117条
[2]《企业破产法》 第118条
六、债权人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投资未获得收益,能否要求保护投资的钱财?
破产保护的核心,是为重组融资创制了一种特殊的清偿优先级,在缺乏这一优先级时,重组者通常面临一对矛盾重组得以进行,必须获得融资来维持企业营运,并支付资产切割、结构调整、业务重组、雇员遣散等重组步骤所产生的高昂费用,但是很少有人敢把钱借给濒临破产的企业,特别是当它的资产多半都已抵押出去之后,除非这个债权人在清偿顺序中被允许“加塞”,这一点,在传统民法中是做不到的。
七、企业破产清算是否可以申请企业法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形
《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这一规定,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即破产原因有两种。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八、企业破产时,法人能否清偿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破产普通债权人能得到赔偿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公司吊销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公司吊销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几种1、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2、公司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3、公司丧失了最后救济权。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一、企业破产普通债权人能得到赔偿吗 上市公司破产之后,普通投资者不一定会得到赔偿,需要其资产进行具体分析。债权资本是一种借入资本,代表了公司的合约义务,因此债券持有者即债权人拥有公司资产的最高索取权。其次是优先股东,在公司破产之后,优先股东优先普通股东分配公司剩余的资产;最后偿还
一、公司不注销3年后会怎样 1、公司不注销3年后会被纳入工商非正常运营名单和税务黑名单,仍不注销的,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处以罚款,并且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任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监高人员会有影响。2、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
一、打公司清算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 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20%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标的额 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 6%10-50万元的部分
一、有限公司破产怎么办,破产怎么办,有限公司破产债务 你好,关于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的问题,我国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的债务只是这个公司的资产来承担,不会涉及到股东的个人财产.简单说也就是这个公司的50万注册资金不足以承担100万的外债的时候,这个公司就是破产了.不
一、公司合并分立有必要进行清算吗,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不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要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不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的,应当编
一、公司注销股东的钱能要回来吗 能。公司已经注销,公司股东仍有权要求债务人还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被依法注销时,应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算。在清算过程中,对于公司的对外债权,无论因何种原因未在清算文件中列明,或者清算当时未向债权人主张债权,除非公司
一、企业破产法的说明里面是怎样规定企业破产的? 专业分析关于企业破产法的说明里面是怎么规定企业破产的?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工商登记的要求,法人在设立时其住所应当是其主要经营场所。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为法人住所地。二、个体户破产财产怎么分配,有没有
一、公司破产是什么意思,公司破产后果有哪些 一、公司破产,指的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二、破产宣告是依据当事
一、原来公司注销后,原来的合同还有效吗 原来公司注销后,原来的合同还有效,只要签订合同时,双方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注销前会进行清算,清算时会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
一、公司有诉讼能注销吗 被告公司一般不可以注销。由于被告公司在进行诉讼时,权利义务关系尚未明确,公司的清算组也不能准确的确定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情况,所以要等诉讼结束后,公司经依法清算,才能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二、公司被起诉了可以注销吗公司注销后还能被起诉吗 公司注销后不能被起诉。
一、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什么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一、公司申请破产法人代表是否会坐牢 公司申请破产法人代表不会坐牢。企业破产是属于民事纠纷,涉及不到刑事责任,法人代表申请破产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破产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3条,公司法定代表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现如今我国经济不断的在快速发展,企业也在不断的增加,国家对于企业的保护也是越来越重视,企业因为经营不善,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有条件的限制。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王伟民律师解析。一、企业破产清算的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是 《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
一、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在哪里查 1.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可以向法院申请查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若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
一、我想问一下构成破产费用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包括A、破产申请费用B、破产管理人为收回破产财产提起诉讼或进行其他法律程序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破产管理人以破产企业名义应诉而发生的诉讼费用等C、破产案件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证据保全费、调查费、财产保全费
一、注销公司清算组是由自己请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那么就不是公司自己进行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
一、公司清算应该怎么处理,有何规定 一、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接管公司。三、清理公司财产;四、接管公司债务;五、设立清算组账户;六、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八、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九、处理公司财产;十、编制资产负
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股票怎么办? 公司宣布破产重整的话,有两种处理方式1、公司破产清算,那么,只有等到公司拍卖掉所有的资产,还清所有负债之后,仍有多的资产才可以供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2、股票转移至三板市场交易。如果公司在未来连续三年盈利,可再次申请到主板交易。【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