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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商品房质量问题怎么维权法律上如何认定遭遇房

来源:法否网 2025-09-03 09:10:36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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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商品房质量问题怎么维权法律上如何认定遭遇房
遭遇商品房质量问题怎么维权法律上如何认定遭遇房

一、"房产未获预售许可证如何维权?"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既然不允许进行商品房预售,那么预售出去的房子可以退房。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二、商品房质量纠纷报警会立案吗?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维权?

一、什么是房屋质量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
二、商品房质量纠纷如何处理?
针对有关房屋质量纠纷,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
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质量问题,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购房者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2、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这种情形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对于房屋质量纠纷,购房者可以先同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合意,可以到相关部门,例如消费者权利保护机构进行投诉。
此外,对购房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这是解决纠纷比较稳妥和有效的方法。
二、商品房质量纠纷如何收集证据?
要避免房屋质量困扰,在商品房质量纠纷中获得更大的权益,购房者需做到签好质量条款、仔细验收房屋和注意保留证据三个环节。
1签好质量条款
如今购房者购买的大多是期房,签合同时房屋还未造好。入住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若合同里没有约定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对购房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在签合同时购房者就应对房屋质量留个心眼。
2保留验房手续
办理交房入住手续时,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查看自己所购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开发商还应提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保证书规定了房屋各部位的具体保修范围和时间,是购房者要求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的书面文件。
若购房者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立即要求开发商对有质量问题的部位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如果问题无法及时解决,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
3注意保留相关凭证的证据
购房者实际入住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首先要分析该质量问题的性质,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装修造成的问题。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应向开发商要求维修,尽量用书面方式提出,并让开发商盖章确认。若开发商拒绝或拖延维修,购房者可请他人进行维修,此时购房者要保管好发票和相关书面凭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三、"如何办理公司没有房产证的营业执照?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没有房产证不代表不能办理营业执照,设立公司时,公司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可,但是经营场所可以租赁,如果没有房产证,可以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除此之外还要提供股东会议决议书,公司章程,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等有效材料。

四、对于新房质量问题,如何进行投诉?有哪些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对房子质量有异议,可以到房子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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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四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四条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五、没有房产证如何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法律如何规定?

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是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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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

六、"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的条件"

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的条件有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从事房屋安全鉴定3年以上、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房屋质量鉴定3年以上工作经历;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0%;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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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建筑法》 第五十三条

七、"业主维权攻略验房入住后房屋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验房入住后房屋质量出问题,业主维权途径一与开发商直接交涉协商。业主可以本着有理有据,平等协商的态度和诚意和开发商商谈解决问题的办法,这种做法适用于小的质量问题和讲信誉的开发商,这种方法化解矛盾会比较顺畅双方不会浪费更多的财力和物力。途径二购房者可直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和开发商协商和解不成,对购房者来说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是优化的。消协调解消费纠纷是不收费。

八、"房子未经过验收导致无法办理房权证,如何维权?"

你好,可以请律师协助按合同的约定,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或者不退房要求支付违约金。

九、"如何认定房产证是否在无房产证的情况下?"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要目前的相关规定取得了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的,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是禁止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由于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产权登记的制度。

2、那如果说房产证的人不是自己的话,那么将无权处理这个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这个房屋所带来的相关的利益的,也就是说如果将来万一如果有一天这个房屋需要拆迁,那自己将会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

3、如果只是签订了合同那么并不能保证终的,如果卖方反悔了同样是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的,尤其是在已经付款的情况下,风险较大。当然,实际中有部分交易者会采取这样的方式,签订协议之后并进行公证,协议中把相关的过户时间等也进行约定。但这仍然取决于双方的诚信。所以好选购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十、"业主如何维权开发商资料不全导致办房屋证困难"

你好,按照合同商定解决,无商定商量,商量不成诉讼

十一、设备典质保证能否解除房屋查封?

建议请律师为你解决相关流程,这样麻烦小一些专业一些。

十二、"商品房交易备案合同能否查询房产信息?"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没有哪个部门监管的。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照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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