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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6-30 01:38:45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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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搬迁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公司搬迁后,合同到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公司搬迁,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规定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出具的手续,一般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个是证明你已经和你的当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也是你去下一个单位上班必要的)。

2、薪资证明(证明你在你的这个公司的月均收入,你未来的工作单位很可能会要来做给你定薪的参考依据)。

3、减员表(你单位究竟给你缴纳了多久的社保,和具体的缴纳金额的证明,下一个能给你缴纳社保的单位一定会要的)。

4、在你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在拿到减员表以后,社保可以暂时不予理会。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再次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上就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回答望采纳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三、"劳动合同未到期被解除,员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3.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首先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细分为二类,分别是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的以及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的类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么,具体是怎样的呢。用人单位首先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细分为二类,分别是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的以及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的类型。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合同无法履行公司搬迁导致公司无法履行合同怎么办?"

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七、试用期未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答《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间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

1992]5号)、《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劳办发[

1994]214号)、《对的复函》(劳办发[

1995]1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的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届满后,精神病患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经鉴定确实丧失劳动能力,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八、"公司搬迁,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补偿金应为职工本人在本单位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九、"公司搬迁要求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吗?"

  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单位需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前三十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则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另外,因单位同城搬迁不一定构成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所以如果属于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还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6]《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十、"因搬迁导致劳动合同变更协商一致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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