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收房怎么办?
1、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2、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在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提出一个履行期限,称为宽限期或者延展期,要求违约方在该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
3、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二、房东收回房子能吗?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赁合同自然解除。这时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屋的。如果房东出卖,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继续出租,承租人也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但这些权利在目前我国不诚信的环境下,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房东可以说自用,也可以大大高于实际租金问你是否愿意租赁,也可以高于实际成交价问你买不买,承租人只能接受腾房走人的。对于承租人,以后尽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清楚,把可能存在的问题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三、租房期限到期房东能否收回房子?
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赁合同自然解除。这时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屋的。
2、如果房东出卖,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继续出租,承租人也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但这些权利在目前我国不诚信的环境下,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3、因为房东可以说自用,也可以大大高于实际租金问你是否愿意租赁,也可以高于实际成交价问你买不买,承租人只能接受腾房走人的。对于承租人,以后尽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清楚,把可能存在的问题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4、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
4、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四、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房东是否可以收回房子?
租房到期,房东收回房子是可以的。如果想要继续租赁该房屋,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协商是否能够续租。如果对方不同意续租,那么到期后应当及时搬出承租的房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七、"租房合同到期房东收回房屋能否要回"
房租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子,对于装修费的补偿,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八、合同到期房东收回房子或要支付违约金,交钱之前是否有权收回房租?
是的,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内,在你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房东不得收回房屋。
九、房东收回房子,不支付转让费怎么办?
房东收取转让费是正常的,按照合同约定行动即可。店铺转让费店铺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无装修(或不是租户出钱装修)、无设备(租户原来自购设备)、或无经营项目(指租户不把经营项目留下),一般不产生转让费。但租户如果急于寻找店铺,也可能愿意付出高于房租的代价,这部分也是店铺转让费。门(面)店转让费或叫商铺转让费是一种转让门店使用权而在转让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技术上也分期交付),看起来其起意是下家弥补给上家因转让所蒙受的损失的补偿,一般是原承租者向继承租者收取,有“上家非法做二房东”之嫌。也有房东收取的。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原、继承租者对门店本身获利能力的认知和市场供求关系。一些地段繁华的门店,人流量大,转让费就高,而一些地段偏僻的门店,人流量小,转让费就低,甚至不需要。目前法律法规方面尚没有可以依附的的明确规定能够干预此事,一般理解这是商业活动中“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只有通过转方和承继方自己讨价还价来定需不需要转让费、付多少转让费。正确的做法是,把店面业主请来三方一起协商、谈判。这里面就讲究一些谈判上的技巧。在事情议定后你一定别忘记与对方签定书面转让协议,并另外与业主(还要注意查询、督办一下业主方面该出面办理的店面租赁许可及转让手续)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十、"房东不可随意将房租收回,需遵守合同约定"
是的,合同商定的租赁期间内,在你无违约的情况下,房东不得要回房屋。
十一、"房租长期未交房房东能收回房子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的,房主应当延长租赁期限。未约定租赁期限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允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搬迁确有困难的,可以限期让其找房或腾出部分住房。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的房屋,租赁期内,该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允许。如房主住房困难,而房客又有条件另找住房的,也可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所以,如果承租人超过了六个月不交房租,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子的。
十二、"房东能否直接要回房产?合同如何规定不能转让或分租?"
您好,因合同无商定所以你要分租应经房东的认可,房东不认可你不能够将房分租。所以房东要与你解除合同也是情理当中的事。对于转让及装修的钱你能能够与房东商量折价赔偿给你。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房到期房东需要收回房子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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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的,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听律网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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