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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赠与无偿赠予合同有效吗附条件赠送无偿赠送合

来源:法否网 2025-11-27 15:18:53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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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赠与无偿赠予合同有效吗附条件赠送无偿赠送合
附条件赠与无偿赠予合同有效吗附条件赠送无偿赠送合

一、"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赠与条款"

附条件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是应该是非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义务,赠与人约定与否,受赠方都必须履行,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如果所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所导致赠与合同无效。而且所附义务是在合同形成时就可以履行的义务,二不是合同生效后形成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赠与合同区别在与受赠一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在民法上称为“负担“但它仍属于赠与合同性质范畴。

二、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能否公证?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满足法定公证条件的可以公证。要求赠与合同真实,并且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合法,不能是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违法手段订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三、附条件赠与合同能否解除?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以及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撤销合同。一般不是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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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四、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解除条件是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效力是

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五、附要求的合同是否包括附要求赠与合同?

合同法在附要求的赠与合同,但受赠人违背合同限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依法向法院诉讼要求撤销赠与

六、"赠与合同未签订,如何保证赠与行为有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但是特殊情况下,譬如赠与房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该法第37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赠与房屋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41条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37条

七、答案是。

1、单务合同(uilterlcotrct),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2、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等给付义务。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区分意义在于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有合同履行抗辩权,而单务合同里面,赠与人没有抗辩权的。也就是说,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当条件满足,合同生效,但是这里注意是条件不是义务,条件可以满足,义务必须履行。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虽然生效需要一定的条件,但这种条件并不是义务,这里最主要的问题在于条件和义务不是同一概念。综上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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