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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什么如何举报

来源:法否网 2025-08-08 06:59:23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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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什么如何举报
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什么如何举报

一、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如何举报?

非法使用童工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
《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二、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的举报方式

1、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违反以上规定的,都要依法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3、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九十四条
[1]《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六条

三、可以举报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的部门

如果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四条

四、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

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常见的使用童工,未经备案登记招用员工,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等都属于非法用工。依法打击非法用工,是我国政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七条

五、"举报人提供证据证明举报者没有泄露个人信息"

可以协商的。。。

六、"举报人个人信息被泄露后维权之路如何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可以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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