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投资的少,破产后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专业分析
你说的不是法人,而是法定代表人。法人就是公司,而不是个人。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的股东,他只是聘任协议等约定或法律规定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他对公司承担设立公司时及此后出资变更的出资责任,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及其他《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责任。涉及各种具体情况情形,如股东未出资、虚假出租、抽逃出资等等情形,具体情况确定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可能引起哪些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人不承担债务责任。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自己的独立法人财产,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所以公司应先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条
三、有限公司破产后,法人是否承担债务的偿还和法律责任?
专业分析
首先纠正你个说法的错误。不应该叫“法人”,而是股东。公司作为民事主体才是法人,这是个法律上的概念。如果公司是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在破产清算后,股东以出资额为限,不用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恶意利用公司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四、有限公司破产后,法人是否承担责任?法律上如何认定?
有限公司破产后公司以其财产承担债务,如果企业的法人没有做出侵害公司利益的事情时,不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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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 第三条
五、有限公司破产法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法律如何规定
专业分析
有限公司的破产法人须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破产后,应当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依法终结破产程序,向破产法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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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六、有限公司破产后如何处理公司法人责任?
专业分析
有限公司破产后公司以其财产承担债务,如果企业的法人没有做出侵害公司利益的事情时,不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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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七、"公司破产时,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财产具有对立性。那么他的债务也是独立的。那么,只要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负完,股东对公司债务在法律上不对公司债务负有责任。在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任,就是股东对公司未有负完责或者抽逃出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7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57条
八、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股东承担的责任
如果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清偿还未能还清债务,以公司名义向银行借款的股东会被追究什么法律责任?
九、有限职责公司申请破产后,法人、负责人会承担什么责任?是否有刑事职责?是否会坐牢?
故意伤害罪一级残疾应当是重伤,就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人承担责任吗?
我们都知道,公司法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享有公司的民事权利及承担民事义务,并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在公司破产时,公司法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破产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承担的责任吗的相关知识。 企业破产法人承担什么责任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的责任,应由法人来承担。但法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它不是静态的,而是在不停地动态地变化,法人从设立到后来的可能被撤销、解散或破产。那么在这些特殊情况下,法人的债务如何处理和承担,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1、法人设立时的责任承担的设置决定了在法人倒闭后的责任承担的问题。法人终止时的责任承担按照大陆法系的制度设计,在进行清算前要求先宣布解散,即所谓“先散后算”;而英美法系则要求公司只有清算后才能解散,即“先算后散”。但都遵循着这样的设计思路清算---注销---人格消灭。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可见,企业只有在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以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才消灭,所以在法人人格消灭前的破产或清算,以法人财产来承担的也是一种法人的责任。法人的有限责任与法人的破产制度紧密相连,按传统的民法理论,破产是法人有限责任的必然,法人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在法人资不抵债时,可能会导致法人的破产,只有通过破产制度的实施,才能将法人的有限责任制度落到实处。我国的现行立法,仍采取的是法人企业负有限责任,可以宣告破产。法人的破产分为一般民事诉讼程序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和适用国有企业的《企业破产法》(试行)的破产程序。一般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按法定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后清偿对外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的按比例分配。因破产清算都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且都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和监督下进行,法人以其全部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随着破产清算结束从而落到实处。我国公司法第191条和第192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算主体应是企业的股东或具有股东性质的开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具体而言非公司制国有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非公司制集体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开办单位或投资人,联营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联营各方,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体是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国家授权投资设立公司的机构或部门,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主体是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或其控股股东,其它类型的法人的清算义务人是其开办单位或投资者。由于清算主体在清算过程中的主要职能和义务就是尽量保全企业的财产,采取合法的措施回收企业的对外债权,从而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甚至增值。另清算主体的清算责任是我国民法通则、公司法和企业法直接规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清算主体不履行清算义务而实际损害了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以判令其在限定的期限内承担清算责任,以被清算企业财产为限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从而以落实清算责任将法人财产的最终有限责任落到实处。此时清算主体不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主体的清算责任实质是一种实施清算行为的义务,在清算主体不进行清算时,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并没有改变。但是,如果清算主体在人民法院限定的期限内不尽清算责任,造成企业财产毁损、灭失、贬值,甚至私分企业财产,致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实际损失的,应由清算主体承担赔偿责任。需注意的是,此时并不是法人应承担的有限责任发生了改变,而是清算主体因不作为或作为,侵犯了债权人要求以法人终止时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构成侵权,所以清算主体应对债权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通过上文小编的简介,我们可以了解到破产时,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承担的责任吗有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只有公司法人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布,才会终止,不再具有公司法人享有的民事权利与义务等。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找专业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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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破产法》 第191条和第192条
十一、法院破产管理人是否承担法务职责?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破产管理人民事责任的性质 依民法理论,破产管理人在执业过程中因出现差错而发生的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两种。违反约定义务承担违约责任,而违反法定义务则须承担侵权责任。在历史上,合同法一直是法官用以控制专业人士行为的主要手段。法律用隐含条款的方式载明专业人士必须运用合理的注意和技能来弥补合同条款的漏洞和不足。所不同的是,破产管理人尽管也以专业人士的身份提供服务,但从一开始就在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成为不可替代的部分,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破产管理人作为全体债权人受托人的色彩。考虑到破产程序一般强制执行程序的性质和破产管理人法定受托人的法律地位,不论破产管理人是由任命还是由债权人会议任命,均不能降低破产管理人的执业注意标准。立法和判例中总结确立的破产管理人民事义务是在对社会公共政策审度后的一种概括,目的是为了制约处于优势地位的破产管理人,保护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因此,由违反法定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引起的侵权责任在破产管理人执业过程中的作用是基础性的。在侵权法迅速发展的破产管理人的责任承担对象不再仅仅是债权人了,而且扩展到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侵权责任以其开放性、灵活性倍受法官青睐。正是基于此,新《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规定”。2007年4月12日,最高人民公布了由本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该规定于2007年6月1日施行。由此可见,我国对管理人的委托采用指定方式,所以,我国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属侵权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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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法》 第二十二条
十二、有限公司破产法人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法人的有限责任与法人的破产制度紧密相连。按照传统的民法理论,破产是法人有限责任的必然,法人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可见,企业只有在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以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才消灭,所以在法人人格消灭前的破产或清算,以法人财产来承担的也是一种法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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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 第三条
[1]《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1]《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2]《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一条
[3]《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二条
[4]《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三条
[5]《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破产了法人应承担的责任有限责任制名称法人投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破产了,有限责任制,法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法人投资的少 专业分析你说的不是法人,而是法定代表人。法人就是公司,而不是个人。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的股东,他只是聘任协议等约定或法律规定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他对公司承担设立公司时及此后出资变更的出资责任,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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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是 《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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