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确认居住权怎么诉讼规定是什么

确认居住权怎么诉讼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8-08 12:33:24 11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确认居住权怎么诉讼规定是什么
确认居住权怎么诉讼规定是什么

一、确认居住权如何诉讼,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进行确认居住权的诉讼流程是当事人携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居住权合同、起诉状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备齐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到庭辩论质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二、"居住权确权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律师解答
居住权确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事法律中的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而房屋居住权归属问题涉及确认之诉,一般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三、征收协议无效诉讼时效的认定和规定

律师解答
征收协议无效,诉讼时效可以《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为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

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1]《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四、民法典中代位权的法律适用和诉讼时效规定

法律分析
《民法典》中规定的代位权也是有诉讼时效的,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五、"如何确定被告住所与所在地法院管辖权?""法院诉讼费和反诉费有何限定?"

原告可自主选择法院。

六、承包合同确权后,如何解决纠纷?

您能够找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七、民法中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是什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特殊情况也有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虎唬港舅蕃矫歌蝎攻莽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不予保护”。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通则》 第135条
[1]《民法通则》 第136条
[1]《民法通则》 第137条

八、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如何确定?

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管辖,其他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强制性管辖,具有管辖上的排他性,既排除了任何外国对属于我国专属管辖的案件的管辖权,又排除诉讼当事人以协议方式选择国内的其他管辖和法律有关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下列三类案件属于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如土地、矿山、建筑物等。将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是各国民事诉讼法的通行做法。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排除障碍等作业。港口作业所造成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指海事)管辖。有利于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及时、正确地裁判。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确定“主要遗产”时,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34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预售商品房产生纠纷该具体如何解决!
无偿赠与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该如何规定的
网签备案后多久下房本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二手房份额转让需要什么材料?二手房份额转移需要什么资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确认居住权怎么诉讼规定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二手房份额转让需要什么材料?二手房份额转移需要什么资

    2025-09-045 人看过

    一、二手房份额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二手房转让主要所需的材料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网签合同、税务申报表等;  2、身份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等;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如原来的房地产证明;  4、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委托拍卖合同及拍卖成交确

  • 网签备案后多久下房本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2025-09-0410 人看过

    一、网签备案后多久下房本,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网签备案后一般要一年左右下房本,当然不同这个也没有很明确的具体时间,实际情况还要具体的情况来看,买房后网签备案是必备流程,所以大家如果想顺利的拿到房本,一定要按相关的要求来操作。二、房屋一旦网签就备案了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房屋不是网签

  • 预售商品房产生纠纷该具体如何解决!

    2025-09-043 人看过

    一、预售商品房产生纠纷该具体如何解决 1、预售商品房纠纷的解决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可以不经过调解就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法律其他规定等。2、

  •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2025-09-043 人看过

    一、你好问一下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1、楼体不稳定。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2、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裂缝分为强度裂缝、沉降

  • 无偿赠与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该如何规定的

    2025-09-0411 人看过

    一、无偿赠与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该如何规定的 只要满足法定条件肯定是有效的,例如赠与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是赠与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赠与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赠与决定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二、无偿赠与房子要交个税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个人将房

  • 一、居住证怎么申请上海户口本,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规定,首先要满足申办常住户口的条件,然后提出申请,报送申请材料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迁入户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上海

  • 一、我想咨询一下房子过户后契税怎样计算的 契税(Deed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取得的土地、房子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应当要依法上交税款。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有

  • 一、安置房赠送给儿子是要钱吗 1.如果户主想要把拆迁安置房给子女,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过户的方式有继承、赠与和买卖,三种方式缴税多少不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

  • 一、房屋转让合同应该在哪些时候生效 1、房屋转让合同在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转让双方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且表意真实,转让行为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

  • 一、买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买第二套房一般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具体以所在地的政策为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

  • 一、房屋共有权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一)计件收费方式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一审阶段300

  • 一、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局在哪 务院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后,国土资源部2014年1月26日表示,在该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至此,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组建完毕。[1 2014年5月7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

  • 一、我想问一下北京居住证证怎么取消申请 一,申请中未批准的工作居住证可以通过单位进行注销1,登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2,选择菜单中的“办理单位申请”链接,选择菜单中的“单位注销申请”3,输入“注销原因”,点击“保存”按钮,系统给出“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4,点击“确定”,系统给

  • 一、居间合同,房屋共有人没有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1、有的房产是以两个人的名义买的(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对于这样的共有房产出售时一定要共有双方都必须签字,只有一方签字的为效力待定合同,这样买方很被动,卖方如果想违约的话完全可以这个借口不出售房子。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享

  • 一、房产税房产税怎么计算,房产税共有人可以要求房产 房产税计算的方法有(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 (1一减除比率)× 1.2%,(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租金收入×12%,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

  • 一、亳州水库腾退该怎么样赔偿 水库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

  • 一、有房产证无法过户怎么办,房产证过户流程 您好,房产证过户流程大致如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

  •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关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这个问题,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

  • 一、房产税房产税怎么计算,房产税共有人可以要求房产 房产税计算的方法有(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 (1一减除比率)× 1.2%,(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租金收入×12%,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

  • 一、房屋抵押买卖合同有效吗,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你们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现买方反悔,你可以选择双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