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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7-31 10:58:15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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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能否取保候审的条件法定条件

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分为两种方式,一是采用保证人的形式担保的,检察院会将相应的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保证人的基本基本情况等相关材料,送交给犯罪嫌疑人所居住地区的公安机关,并由该公安机关执行。而采用保证金形式的,检察院会进行核实,该笔保证金是否如期如数的缴纳,相对应的账目中是否有该笔款项。如已核实钱款,检查机关将相应的材料以及银行的收款凭证,送交给犯罪嫌疑人所居住的公安机关,并由该公安机关进行监管嫌疑人在此期间的一切行为。而公安机关在受到相关文书之后,应当立即找到犯罪嫌疑人所对应的县级(区级)公安机关执行,同时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在收到该通知的24小时之内,核实取保候审人以及保证人的身份,查验其基本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核实完毕后报告给相应机关的负责任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由该派出所予以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可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等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三、"取保候审特定条件要求如何实现"

【问题解析】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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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四、"限制条件不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不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限制条件如下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

6、其他严重犯罪。

五、犯人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六、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七、"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受限制吗?"

你好,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八、取保候审申请的条件嫌疑人自我保护导致他人丧失生命。

你好,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和律师就可以向办案机关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九、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措施,只要符合条件那么犯罪嫌疑人就能取保候审。那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条件都有哪些呢?取保候审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听律网为您带来相关文章的介绍。 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另外,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5条、第69条、第74条和第75条,以及《公安部规定》《检察院》《法院解释》,又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取保候审问题作了规定,这些特殊情况是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4.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5.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7.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需要停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当然,在法庭审理阶段,如符合法定条件,被告人也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应向侦查或检察机关提交申请书,交纳保证金或在无力交纳保证金的情况下提出保证人。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要求交纳保证金并提出保证人。需要注意的是,律师不得为犯罪嫌疑人做保证人。犯罪嫌疑人在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时候还需要提交保证人或提供保证金,在有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时候,公安机关可以责令保证人承担责任或没收保证金。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希望能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取保候审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的专业律师。

十、"取保候审条件批捕后与逮捕的比较"

是否需要取保候审或者能够取保候审,需要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十一、"取保候审条件介绍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

您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具体建议您咨询本所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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