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转让的房地产有哪些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房地产不能转让?
1.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转让也无效
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②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③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三、房地产不允许转让的法律法规
不允许转让的房地产有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转售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鉴定为危房的;
3、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法律限制交易的。
四、房地产不能转让的主要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合法方式包括下列行为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为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作,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4、以房地产抵债等情形
国家规定,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不符合下列条件不能转让
1按照出让合同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的
3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应完成供排水、供电、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建成的,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2、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五、集体土地产房能否转让?
1、不可以直接转让。厂房是集体土地,一般来说原来应该是乡镇企业的划拨用地,这种土地转让给其他人,不符合划拨用地范围,不得直接转让。
2、应该先去走招拍挂出让或者协议出让程序,转变成国有建设用地,然后才可以进行合理转让。如果当事人私自签订协议,严格来讲,不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具体的情况建议详细咨询当地国土部门。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方可有偿出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8条
六、"孩子是否有权转让自己的房产?"
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所有的房产是能够转让的,但是有非常严格的限制,除为维护被监护未成年人利益外,否则不得处分转让被监护未成年人的房产。
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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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
七、以下房产不能转让哪些属于无效合同,哪些不能转?
哪些房产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非法转让情形有哪些哪些房产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非法转让情形是什么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
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
4、司法机关或者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5、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八、房地产转让须知哪些房地产不能转让或受限制
《房地产管理法》38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
十、小产权房是否可以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不动产登记非自己户籍所在行政村的小产权房最好是卖掉,小产权房只能在有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居民之间转让,外村户口的居民无权购买非本行政村的小产权房的。二、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十二、禁止转让的房地产有哪些?新禁止转让房地产的种类及限制
进行转让的房地产必须是法律法规允许转让的房地产,这是房地产转让关系合法有效的前提,法律法规对不得转让的房地产作了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2、共有房地产未取得房地产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未解决的;
4、被依法查封或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5、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房地产。 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防止炒卖地皮牟取暴利,使国家土地资源的收益大量流失,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作了相应的限制。例如,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房屋建设工程的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成片开发土地的,须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的条件,达到一定的开发规模方可转让。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哪些房地产不能转让?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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