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装修超过保修期后,问题应由谁负责?
如果是质量问题,可以跟装修公司协商,要求赔偿,或者接受付费维修服务。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建筑法》 第七十四条
六、"承包单位应如何应对房屋验收后的质量问题?"
承包单位修建房屋后,终生对房屋重大质量问题职责,你所反映的问题是如果是小问题,在质保期内承包单位有义务维修,如不在质保期内对小问题其无义务维修。
七、装饰公司质量问题导致合同解除,若出现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
仍然能够找另一方。
八、"装修公司有职责吗?"
能够在合同中商定! 如果还遇到什么问题需要律师的帮助,能够电话联系我,我会尽我所能的帮助你,为你依法维权。
九、装修公司的装修期超发生合同上的装修期怎么办?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受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职责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另一方能够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商定的,另一方能够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花费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法时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商定承受违约职责。对违约职责无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限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能够合法选择要求另一方承受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职责。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给另一方导致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够得到的利益,但不得超出违背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背合同可能导致的损失。 商定违约金的,能够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应当两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职责,但法律另有限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职责。
十、装修公司未使用装修款,法院将会如何审理?
您好,如果已经开始装修,可以主张退还部分装修款,造成其他损失也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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