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重组债权债务怎么办,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二、破产清算期间债权人应注意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1.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三、公司破产债权人是否申请重整,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破产债权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法定的股东也可以申请重整,但是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重整方案,否则依然会被宣告破产。未完结的诉讼会由清算组接管。1、在建中或者建成的房屋应当作为破产财产进行拍卖,按照清偿顺序对债务进行相应清偿;
2、如果购房人已经取得产权的,就有权要求继续履行相关合同,要求重整以后的开发商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3、如果是没有取得产权的,购房人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就变成了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相关破产程序。
一、公司注销的流程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注销的条件如下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后果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综上所述,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房子属于清算财产。公司撤销的流程包括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确认财产分配方案、宣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的条件包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终止事由的出现、公司合并或分立等。
三、破产重整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上对破产重整时间没有一个明确的限定,因为破产重整需要经过多个程序、步骤,其中大部分的程序都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结点,他们中任何一个程序都可能影响整个破产重整的时间。破产重整首先需要符合破产法规定的重整事由,然后经过债权人和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法院进行审查裁定,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未知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执行等多个程序,每个步骤需要的时间都要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所以法律上对破产重整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每个公司的破产重整时间也是不尽相同的。
四、债权人破产申请的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所以只有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才会被申请破产。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五、有限公司破产重组债务怎么办?
依法律规定,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破产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企业破产重组后的债务具体的处理方式取决于企业重组是否成功。如果重组成功,则企业恢复正常运转,债务照偿还。如果重组失败,则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清算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一条
六、有限公司破产重组债务该怎么解决?
法律分析依法律规定,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破产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企业破产重组后的债务具体的处理方式取决于企业重组是否成功。如果重组成功,则企业恢复正常运转,债务照偿还。如果重组失败,则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清算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律师提示以上对“有限公司破产重组债务怎么办?”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若问题紧急,可以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即可与海量本地律师在线联系。相关补充1要是公司破产债务要怎么办?企业破产了,债务会依照破产清偿顺序清偿。依据法律规定,公司进入破产后,需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权人则需在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相关补充2上市公司破产重组股票怎么办公司宣布破产重整的话,有两种处理方式1、公司破产清算,那么,只有等到公司拍卖掉所有的资产,还清所有负债之后,仍有多的资产才可以供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
2、股票转移至三板市场交易。如果公司在未来连续三年盈利,可再次申请到主板交易。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一条
七、公司破产重整需索债确认,经办人去职是否影响债权确认书签字责任?
民事诉讼法限定,公司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花费后,按照下列步骤清偿债务1.破产公司所欠工人薪水和劳动保险花费。公司工人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公司所欠工人薪水和劳动保险花费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工人再次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公司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公司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偿还公司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公司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步骤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步骤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步骤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步骤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够清偿同一步骤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作为银行借贷等债权的典质物或者其他保证物的财产,通常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典质物或者其他保证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事实上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限定,已作为银行借贷等债权的典质物或者其他保证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典质物或者其他保证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典质物或者其他保证物的价款超出其所保证的债务数额的,超出部分隶属破产偿还的财产。
八、破产重组未申报债权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补充申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律师提示以上对“破产重组未申报债权怎么办?”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有法律疑惑,马上免费在线咨询,您的法律疑问我们来解决。相关补充1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是什么意思?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书面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相关补充2债务人申请破产债权人怎么办?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注意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
九、有限职责公司破产债务应该如何处理?股东还是法人要承受无限责任?那股份有限公司呢?
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以上是监事职责的范围,望采纳。
十、公司破产能够进行债务重组嗎?债权人如何实施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到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要求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要求分别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包括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钱清偿债务;以非现钱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要求,如延长债务偿还时限、延长债务偿还时限并加收息金、延长债务偿还时限并减少债务现值或债务息金等;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重建。rn与同样具有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功效的破产流程相比,困难债务重组体现为两方当事人之间的谈判与协议的经过,法律干预程度较低,与破产流程的 “法定准则” 及“司法主导” 两大特征形成鲜明的对比。但是,债务重组既然是当事人之间的商量活动,也应当贯彻、体现法律对缔约经过所要求的平等、自愿、互利诸原则,以均衡两方当事人的利益。由于债务重组本身意味着债权人作发生让步, 遭到肯定的利益损失, 这就更需要人们关注怎样在这一协议经过中实现利益均衡的问题。rn债务重组本质上讲,是债务人的还钱本领受到限制或者丧失用现钱流还钱的本领,如对其进行诉讼强制偿偿还务,则可能使债务人丧失正常经营本领而破产,债权人也难以得到全部偿还,甚至偿还比例极低,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不利。债务重组通过修改债务偿还要求、时间等方式,使债务人能够正常经营,债权人虽做出让步,但也得到肯定比例偿还,时一种“双赢”。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破产重组债权债务怎么办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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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什么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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