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是否合法?新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一般是合法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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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二、"法人变更期间签署合同有效吗?有无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1、合同当事人具备缔约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4、属于表见代理的。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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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三、劳动合同变更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本条是对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平等,是指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均以平等的主体身份订立劳动合同,不因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往往处于优势地位而在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时居于主要地位,劳动者也不因此而处于从属地位。自愿,是指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允许第三方进行非法干预。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取得一致后,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二、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是指在主体、劳动合同的两个方面合法。劳动合同经依法订立,即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谓依法订立,即依照前款规定的原则,并在劳动合同的主体、等方面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就属无效的劳动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17条
四、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基于你并无上述任何情形,所以新老板要求解除合同,无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达成协议的。例如前老板是基于对你的信任与你签订合同,那新老板可能会基于对你的不信任请求解除合同。当然,在此种情形下,新老板也应遵循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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