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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完款欠条如何处理,法律有规定吗?

法律咨询网2023-06-27 12:55:28债权债务1629
还完款欠条如何处理,法律有规定吗?

一、还完款欠条怎么处理,有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还完款之后,债务人可以要回欠条进行撕毁,防止对方重复要求还钱,欠条是指民事主体应付但欠付他人资金或物品时书写的凭证性文书。
当事人签订的欠条一般应当包括以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法定全名;

2、欠款的具体金额;

3、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日期;

4、欠款的利息;

5、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如果当事人还完款但是没有处理欠条,对方再次要求还款的,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已经还款的事实,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二、欠钱不还有借条怎么办,借条上有欠条,欠钱不还怎么办

1.这种情况比较多,你先想想有没有担保之类的,可以找担保人要。

2.如果没有,你要尽早去法院起诉他。因为有2年的诉讼时效。把你的借款证据和他的相关信息向法院提供,法院认为可以会受理。

3.人能找到最好,即使他人不在,也可以缺席判决的,不影响案件进行。

4.但要注意,要求法院对他的一些财产保全,以后即使他不还钱也可以强制执行他财产还你钱的。关于欠钱不还有借条怎么办的问题,我的解答如上

三、之前有人挪用了我的信用卡里的钱,并且写了欠条,但是一直未履行还款。这个怎么写述状

根据目前的信用卡管理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不得出借信用卡。否则,或承担不利的后果。
  建议你们之间就借款本金、利息、其他法律责任的承担进行一并约定。 信用卡建议最好不要借给他人使用因为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持卡人在银行等金融系统的信用,如果因为信用卡还款不及时而造成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会严重影响持卡人的。

四、有欠条没有还款日期怎么办有规定最长还款期限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欠条没有标明还款日期的,也有诉讼时效期,也受诉讼时效的约束。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不能说有失效期,因为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欠款人自愿偿还欠款,也是有效的。不能说欠条有失效期,而只能说欠条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五、借钱出去欠条丢失只有汇款凭证怎么处理

可以起诉处理。

1、欠条使债权和债务的有效文件证明,汇款凭证可是相应的转账支付的证明。

2、如果再发生了债权债务纠纷的时候,发现欠条丢失,但手边只有汇款的凭证的最好是第一时间通过起诉来维护相应的权利。
行动建议

1、首先需要先确定欠条上相应的以及欠条支付的时间。

2、汇款凭证一定要注意留存好,有双方信息的页面,并且就汇款凭证进行打印,最好是能够去银行调取详细的流水证明。

3、准备好相应的起诉状,并将汇款凭证和欠条的的情况给写到起诉状内,到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六、我想咨询一下欠钱后的欠条该怎么处理

如果能要回欠条,那最好了。如果要不回,通过银行转账,可以调取转账记录以证明。如果现金支付,那只能从该现金的来源以及相应的账务尽全力证明自己已经还钱了。
欠条在写的时候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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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用结婚证贷款,妻子没有签字,款贷下来,妻子是否需要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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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公用结婚证贷款,妻子没签字,款贷下来了,妻子是否需要还款 丈夫贷款妻子没签字有没有责任还款,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所借款项是用于丈夫个人消费,妻子就没有偿还责任,如果使用与家庭消费,妻子就必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但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一、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偿还方法如下1、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进行偿还;2、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院进行判决。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5、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总之,向夫妻一方提供借贷的出借人,应当保留好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者将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等的证据,防止另一方逃避夫妻共同债务。二、老公贷款妻子签字妻子要还吗 1、要还的,因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如果是婚姻内,贷款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要双方签字了。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夫妻两人没有借贷的合意,或者借款没有用做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债务就可以认定为借款人的个人债务。即使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处理的基本原则都是将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三、老公婚前有贷款,婚后让老婆签字续贷,如果离婚女方需要还贷款吗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四、结婚了从银行贷款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吗 1、在银行借贷款必须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否则就要提供单身证明的。如果夫妻一人再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借贷 还贷款时签字的人无还贷能力 银行有权要求另一方偿还,以前类似这样的官司好多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抵押房产的很多,打官司的也好多,所以银行现在针对个人贷款相当谨慎,防止类似的官司再次发生,借贷时借贷人拿着双方的结婚证 身份证 、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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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合同起诉时效是多久,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是三年。如果双方针对借款合同的产生一定纠纷且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去解决,而就借款合同可以提起诉讼的时效是有规定的,一般是三年。二、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三、借贷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多久,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具体如下1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借款期限届满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借款人在返还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自返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2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但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3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或者约定借款期限不明确,也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贷款人为借款人确定了返还借款期限(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必要准备时间),而借款人在贷款人确定的返还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自贷款人确定的返还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4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或者约定借款期限不明确,也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贷款人亦未确定返还借款期限,而且借款人也未明确拒绝的,如果借款人在法律规定的准备时间届满仍未履行的,自法律规定的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5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或者约定借款期限不明确,也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而且贷款人在催款时未确定返还借款期限,如果借款人在贷款人催款时明确拒绝履行的,自借款人明确拒绝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温馨提示】根据以上回答的,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咨询,我们为您解答。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四、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有没有规定? 借贷合同的有效期是三年,也就是说诉讼时效是三年,借贷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于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侵害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五、请问一下借贷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并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2]《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3]《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2]《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3]《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债权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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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债权怎么办? 专业分析个人独资企业破产的债务怎么办的回答如下1、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以下称“A”)应承担无限责任,故如破产,A是需要用个人财产来承担责任的。2、父母的房产不属于A的财产,以下仅仅是假设,如果A父母去世后,其财产如作为遗产由A继承的时候,那么这些遗产就成为了个人财产,需要用来承担责任。3、公司资产不能偿还债务时,A应用个人财产偿还。4、汽车在别人名下,如果当时购买汽车时没有从公司走账,公司的固定资产或其他的会计科目里没有该汽车,即不作为公司财产。如果仅仅在别人名下,但是公司财务中有该项资产,且申请执行人有证据的话,法院应该会认定的。5、个人独资企业如果写的是别人的名字,理论上来说由该工商登记的人承担无限责任。如公司实际持有人A与该人有明确的协议,A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要看实际情况和协议),但是该名义持有人的责任是免除不了的。主要是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特殊性——无限责任。二、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如何办 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种不同的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够申请破产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关于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如何办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三、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应当如何办 1、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种不同的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是不能够申请破产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2、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引用法规[1]《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2]《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四、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如何去办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其债务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引用法规[1]《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五、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公司的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什么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什么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一、究竟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二、哪些债务不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哪些债务应是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下列债务应是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四、请问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也可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此时,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如属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有权要求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五、想了解一下对于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主要有两个标准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下几个方面的债务应认定属于共同债务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以夫妻一方自己承担为原则,但如果该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消费使用的,比如购置结婚用品等,应认定为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六、请问有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贷款人不还钱,追责担保人怎么办

贷款人不还钱,追责担保人怎么办

一、贷款人不还钱,追责担保人怎么办 1、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该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及其他保证人追偿的权利。二、担保人借钱不还怎么办,借款人不还怎么办,担保人不还 关于“担保人借钱不还怎么办,借款人不还怎么办,担保人不还”的相关解答如下你好,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三、作为担保人,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会怎么办啊 一、银行会追究担保人的责任。二、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归还欠款的情况下,即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能力还款,是否实际履行还款。具体承担责任的方式按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引用法规[1]《担保法》 第十七条[2]《担保法》 第十八条[3]《担保法》 第十九条四、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不承担法律责任怎么办,怎么解决 你好,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五、贷款人过期还不起贷款,而担保人也还不起,银行起诉担保人,担保人会有怎样的惩罚 1、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如果贷款人没有还请贷款,如果贷款人有能力还款,那银行会直接找贷款人,如果贷款没有能力还款,那银行会找担保人还款。2、在双方都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银行会查贷款人名下是否有房产,车,储蓄等,如果有,银行会直接将此物拍卖或冻结。将房产拍卖后的钱,银行会扣下贷款人欠银行的钱,剩余的还给贷款人。如果贷款人没有这些抵押物,那就会查担保人名下是否有房产,车,储蓄等,如果有,银行会直接将此物拍卖或冻结。将房产拍卖后的钱,银行会扣下贷款人欠银行的钱,剩余的还给贷款人。如果双方都没有抵押物,那银行就会起诉,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如何还银行的欠款。六、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没有能力偿还,担保人怎么办 欠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的处理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担保人作为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或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