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的程序和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人民调解具体程序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通常为接待咨询、决定受理、调查核实争议事项、认定责任、协商赔偿、达成和解,一般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经医患双方同意的情形下委托鉴定,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患双方可以约定延长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医患双方经人民调解达成一致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经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人民调解员签字并加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二、立案前是否要调解调解需要多久,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立案前根据当事人自愿是否决定进行调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六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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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3]《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三、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