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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证的还建房可以买吗

法律咨询网2024-04-12 14:23:22医疗事故20
有2证的还建房可以买吗

一、有2证的还建房可以买吗

1、为了实现统一的规划市政建设,需要对城市的郊区额农民原建住房进行拆迁,为妥善安置拆迁群众的居住用房,政府有计划地统一建房分配给拆除了原住房的居民。

2、这种住房,称为还建房或统建房、统建楼。还建房一般要5年才能办房产证。

3、有的还建房可以办理两证,但部分还建房土地证的性质是集体性质的,有的拆迁还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有的还建房可以办理两证,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一般为5年),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

5、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征用宅基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自建房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可以买吗?

一般需要以下证件①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④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上房屋初始登记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⑦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⑧私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⑨房屋建筑设计平面图等。需缴纳契税(

1.

5%)和印花税(

0.

05%)。具体到房管局咨询。以上就是自建房有土地证可以办房产证吗的回答望采纳

三、买房有土地证没房产证,有房产证能不能买

1、有的地方实行的是两证合一,即房产证和土地证只发一个房产证,土地证不发到个人手中。拥有房产证就说明拥有该屋的所有权,其中包括土地的使用权。只要有房产证,可以凭房产证到房产核心办理房产交易手续。

2、年限久的单位集资房,土地是属于单位的,所以只有房产证。

3、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的没有土地证4、新买的房子土地还在开发商那里没有分割。以上就是买房有房产证没土地证的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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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究竟有几种情形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合理催告后仍不交房。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几种呢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和约定情形有以下几种(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1、预期违约。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2、迟延履行。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五)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三、买方什么情况下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包括出卖人一房多卖、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真实信息、房屋质量不合格、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因出卖人原因未能在法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出卖人擅自将房屋抵押等。四、房屋买卖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根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购房人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并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3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防水等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开发商在交房期满后,经购房人...

法院强制房屋过户的判决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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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强制房屋过户的判决书,是怎样的? 你好,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按照法院强制房屋过户的判决书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房管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第四百九十二条 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第四百九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第五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引用法规[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1]《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2]《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二条[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三条[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五百零二条[5]《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二百五十一条二、司法拍卖房过户费用怎么算,拍卖房二次过户税费 专业分析两次过户都按这个算税费约为房产价的10%(卖方个人所得税3%(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增值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第一次的房产价按它之前的裁定价。第二次的房产价按现在新的拍卖成交价。三、法院判决过户房屋,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自行按判决履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上面就是法院判决房屋过户的程序。引用法规[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四、法院裁决房产过户费用是多少 法院裁定的房产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执行当地房管局的收费标准。一、因此法院裁决房产过户费用如下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2、转让手续费  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3、契税  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  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属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4、营业税  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免征;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按差额的5.65%缴纳;商业用房按差额5.65%缴纳。5、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6、土地出让金  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7、印花税  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8、工本费  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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