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向哪些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提交哪些材料?是否必须提供担保?
一、当事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提交哪些材料?是否必须提供担保
当事人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系利害关系人的证据材料;
3情况紧急的相关证据材料;
4被申请人财产在受案法院辖区的证据材料;
5担保人提供担保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担保书等。当事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法院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例如王某因分割共有物纠纷欲起诉至人民法院,在起诉前王某先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查封李某的房产。法院可责令王某提供与房屋等值的财产作为担保,如果王某拒绝提供担保,法院可驳回其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二、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所需材料是什么
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所需材料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被告身份证件,还有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相关的担保保函。当然了,如果说是存在着现金担保的话,那么还需要提交现金。
三、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所需材料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四、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需要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 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第二,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利害关系人”指与被申请一方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人。没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 第三,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要条件,而且这种担保必须与所保全的财产相适应,不能小于所保全的财产。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应当驳回申请。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人民法院接受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驳回裁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立即执行。 申请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可以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向采取财产保全的法院起诉。有管辖权的法院与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可能是同一法院,也可能不是同一法院。不是同一法院时,采取财产保全的法院因采取了保全行为,对该案取得了管辖权,有权受理申请人的起诉。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后15日内不起诉的,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93条
五、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原告提供什么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原告提供所有权证书担保。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当中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最后可能因为其中一方当事人使用的原因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导致难以执行或者是当事人受到损害的案件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1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