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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可以要求刑事处罚吗,法律上标准是什么

法律咨询网2024-04-12 14:17:37证券法18
自诉可以要求刑事处罚吗,法律上标准是什么

一、自诉可以要求刑事处罚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自诉如果被告人涉及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刑事处罚。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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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以有行政处罚案底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专业分析

1、不会。但是会留有行政处罚记录,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2、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3、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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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诉可以要求刑事处罚么

如果被告人涉及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六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七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四条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五条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二条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八条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一条

四、行政处罚有追诉时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
行政处罚是有追诉时效。行政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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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五、受刑事处罚后会免行政处罚吗

1、受到刑事处罚后一般不承担行政处罚,但是如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即使接受了行政处罚,也要追究刑事处罚。

2、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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