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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亲出现哪些情况的,孩子可随父亲生活

法律咨询网2024-04-12 14:12:57婚姻家庭32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亲出现哪些情况的,孩子可随父亲生活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亲出现哪些情况的,孩子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亲有哪些情况的,孩子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四、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亲有哪些情况的,孩子可以跟着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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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前取出的财产算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就算取出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二、婚前贷款房,男方付首付,写的女方名,婚后共同还贷款,离婚该如何分割财产 1、婚前双方付的首付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这部分钱应当算是按份共有,分割时,这部分钱应当按照当时双方分别支付的钱数各自返还。比如首付为10块钱,男方出6块,女方出4块,那么分割时,男方应得到6块,女方应得到4块。  2、婚后虽由男方还款,但婚后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还贷的部分应当没人一半,比如男方还贷10块钱,那么分割后,双方各应当得到5块钱。  3、房屋的增值部分,男方应当得款(婚后还贷数额加上男方婚前首付数额)原房屋价格(房屋现价格-房屋原价格)。女方应得到的数额同理。  4、共同债务,婚后还未偿还的贷款为双方安份共同债务,男方应承担数额男方婚前首付数额婚前双方首付总额(原房屋价格-双方首付总额-共同还贷数额)。女方应承担的数额同理。  现假设一个实例来计算一下  甲男与乙女婚前购买一套20万元的房子,首付10万元(其中男方出6万元,女方出4万元),婚后共同还贷4万元,现双方要离婚,分劈这个房子,经评估,这套房子现价格为30万元,即已经增值10万元。  男方应得到并承担的款项为1、首付款的6万元;2、支付贷款4万元的一半即2万元;3、房屋增值部分(4万26万)20万(30万-20万)4万元;4、男方应承担的债务为6万(6万4万)3.6万元。  女方应得到并承担的款项为1、首付款的4万元;2、支付贷款4万元的一半即2万元;3、房屋增值部分(24万-4万)/20万x(30万-20万)3万元;4、女方应承担的债务为4万(6万4万)2.4万元。  综上,如果男方要求这个房子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向女方支付4万2万3万-2.4万0.6万元。  如果女方要求这个房子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向男方支付(6万+2万+4万)-3.6万8.4万元。  当然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这些情况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计算数额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上述计算数额系你应当得到的东西,可以作为你讨价还价的心理参考底线。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20条三、公积金离婚时算共同财产吗 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

离婚诉讼材料离婚诉讼材料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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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诉讼材料有哪些,离婚诉讼材料的流程 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银行存款记录、房产证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户籍、出生证等)。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就离婚意愿、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有协商不一致的部分,就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有没有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事由,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的话,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在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以上是诉讼离婚的材料二、离婚诉讼要带哪些材料,离婚诉讼起诉材料 当事人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和证据(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五)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三、哪些情况下诉讼离婚,诉讼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哪些情况下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3夫或妻一方或双方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4涉外婚姻和事实婚姻。二、诉讼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

无效婚姻时限已过,民政局能否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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