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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异同

法律咨询网2024-04-12 13:55:45诉讼仲裁27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异同

一、行政复议,同时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因此,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或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由当事人选择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允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申诉有用吗

您好!关于“行政复议申诉有用吗”的回复如下有用。通过行政复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下级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做出相应的纠正决定。包括对程序上有欠缺的,责令补正;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限期履行;对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的、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明显不当的决定,予以撤销、变更以及责令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查明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产生的原因,找出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促使下级行政机关采取相应措施,改进行政执法活动,防止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所以,申请行政复议有用么的回答是肯定的。

三、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行政复议吗,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复议须知一、申请条件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四)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五)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六)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七)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八)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四、申请行政复议之后,对于不服行政复议机关可诉吗

1.可以的,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被告是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如果不维持,复议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不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其不作为不服,可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对做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不服,可以以行政主体为被告。以上就是对您关于行政复议机关可诉吗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五、公司决议纠纷报警有用吗经济纠纷报警有用吗

 经济纠纷报警不管用。经济纠纷属民事范畴,归法院管辖。由当事人自行至法院起诉。如果经济纠纷中夹杂有其他违法事实,触犯刑法的,如合同诈骗等。此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时报警公安机关才会受理。
  一般向法院起诉需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
  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如果诉讼标的额不大的案件,需要考虑诉讼成本是否划算,毕竟诉讼是一件耗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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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案的解释是怎样的 解释如下 第一条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二、侦查阶段律师可以请求回避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律师是可以请求回避的,但如果是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不需要回避,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与案件当事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不能参与审理,要进行回避。三、法官开庭前见对方律师是否需要回避 1、在诉讼中,法官开庭前即会见对方律师的,一般是需要对案件进行回避的,若不回避,也无合理会见理由的,则为违法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条四、侦查阶段律师可以请求回避吗 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律师是可以请求回避的,但如果是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不需要回避,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与案件当事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不能参与审理,要进行回避。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坦白的规定有哪些 一、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都是坦白的主体。其次,对于坦白时间的认定,只要发生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后,进入审判阶段之前,所发生的嫌疑人对于犯罪事实的交代都能被认定为坦白。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六、关于刑事案件哪些时候找律师好 委托辩护律师应该越早越好,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可以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所以这个最佳时机,便是在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