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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单位需要赔偿吗

法律咨询网2024-04-12 13:28:57征地拆迁16
拆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单位需要赔偿吗

一、拆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如果因拆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要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二、公司搬迁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依法解除吗

公司搬迁致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三、有股权证拆迁是否有补偿,法律如何规定

专业分析
股权证跟拆迁没有关系。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与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具体看当地政策。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四、当地拆迁方没有公布拆迁补偿方案合法吗?

当地拆迁方没有公布拆迁补偿方肯定就是不合法的,拆迁的信息只要政府政策出来之后房管部门就要进行公告,让被拆迁者知道具体的补偿方案,同时也让公民有一个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公司搬迁,员工能否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

分情况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我们需要判断公司搬迁是否属于“发生重大变化的客观情况”。

1)如公司在区级及以下的行政区划范围内搬迁,且没有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则不应认定员工因公司地址发生变更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因此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2)如公司在市级及以上的行政区划范围内搬迁,则应综合性考虑劳动合同约定、员工生活等情况进行判定。并从员工角度出发,客观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进而认定双方劳动关系是否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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