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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郑州个人所得税缴费标准

法律咨询网2024-04-12 02:02:32税务类纠纷19
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郑州个人所得税缴费标准

一、郑州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我国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如下征税对象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征税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其他所得 除上述10项应税项目以外,其他所得应确定征税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截止1997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有(一)个人取得“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二)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三)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五)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七)辞职风险金。(八)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定界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

二、郑州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多少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1、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

3500  

4、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三、郑州市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郑州市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税前工资 - 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 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2、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

35004、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例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5000—

3500)×

3%—

0=

45(元)。

四、个人所得税缴税基数是多少?

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这个就是纳税基数。 那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个人所得税基数是多少,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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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偷税漏税处罚会计吗? 偷税漏税补缴税款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企业偷税漏税处罚会计吗? 偷税漏税补缴税款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偷税漏税处罚会计吗? 企业偷税漏税是否处罚会计要看其是否主动参与犯罪中。企业存在偷税行为,直接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肯定要承担责任。如果会计人员帮助企业偷税,构成从犯,会受到处罚。只不过在刑事犯罪中从犯的处罚往往较轻,有立功情节的可能会免除刑罚。二、公司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责任是什么? 公司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责任是连带责任。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那么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处罚。作为公司的直接负责人,要承担主要法律责任,而财务负责人由于自身的岗位,要承担连带责任。三、偷税漏税补缴税款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偷税漏税后,及时补缴税款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此时要缴纳滞纳金,补齐应缴的税款,接受过行政处罚,伪造公司账目、记账凭证,假借发票偷税漏税都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四、偷税漏税法人股东有责任吗? 一般法人会受到处罚,股东没有责任。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是需要根据公司偷税漏税的目的来确定的。一般的偷税漏税公司法人代表会受到处罚,财务不会受到处罚,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那么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处罚。五、偷税漏税多少钱会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有哪些规定 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涉案金额在1万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要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由公安机构立案侦查,整理案件的卷宗,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定,追究偷税公司的责任。六、偷税漏税是否是刑事责任?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偷税漏税是否是刑事责任?”问题回复如下就你的问题偷税漏税刑事责任,为你做出以下解释根据我国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没有“偷税罪”这条罪名了。第二百零一条为“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 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 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 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 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 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除外。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引用法规[1]《刑法修正案(八)》 第二百零一条...